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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地鐵“靜音令”需要乘客自律
http://www.CRNTT.com   2020-12-03 18:48:52


  《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正式實施首日,截至12月1日下午1點,執法人員一共勸阻了19名電子設備外放的乘客。除上海之外,目前已有北京、天津、蘭州、貴陽、昆明、武漢等多地出台了相關規定,并以“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的形式對地鐵上禁止外放聲音予以明文規定。

  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出台或完善地鐵靜音規則,針對乘客的電子設備外放發布“靜音令”。就像之前的地鐵“禁食令”,“靜音令”常常引發社會的關注和熱議。

  對起早貪黑的“打工人”而言,地鐵車廂不僅僅是運輸工具,還是看書、打盹的驛站。可是,車廂裡常常會奏起電子設備“交響樂”,游戲聲、歌曲聲、電影聲,此起彼伏,讓那些想“靜靜”的乘客不堪其擾、倍感無奈。

  地鐵電子設備“靜音令”順應了很多乘客的需求,能够給地鐵車廂降噪,優化地鐵的聲環境,提升地鐵文明,呵護乘客的安寧權,給乘客帶來更舒適愜意的出行體驗。顯然,和“禁食令”一樣,電子設備“靜音令”也是地鐵管理上檔、服務升級的重要措施。

  《民法總則》《民法典》都賦予了公民安寧權,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乘客不得有“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行為。地鐵車廂雖然屬於公共場所,但乘客在地鐵車廂依然享有一定的安寧權,也需承擔一定的安寧義務。地鐵電子設備“靜音令”於法有據,也順應了加強公民安寧權保護的社會趨勢。

  目前,多地在執行地鐵電子設備“靜音令”時,大多采用人力勸阻手段,并沒有有效的懲罰措施,少數地方對屢勸不改的乘客采取了罰款、記入個人信用記錄等手段,但真正被懲戒的乘客寥寥。利用勸阻等軟約束手段推行地鐵電子設備“靜音令”耗費不少的人力,收獲的效果也注定有限,遇到不配合的乘客,還容易引發爭執,而加大對違規乘客的懲罰力度,在當前缺乏明確的上位法依據,也會遭遇輿論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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