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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還要戴頭盔?誰來管管濫用的人臉識別
http://www.CRNTT.com   2020-11-27 21:49:25


  近日,一則“戴頭盔看房”視頻走紅網絡,畫面中一看房者“頭盔蒙面”“全副武裝”,令人莫名其妙。而看個房之所以要作這般打扮,主要是為了防止售樓處采集面部信息。

  雖然相關方面對視頻是否屬於擺拍炒作提出了質疑,但這一視頻也確實把技術濫用以及樓市中的“分銷江湖”曝光在公衆視野之中。據媒體調查,多家售樓處都承認安裝了人臉識別系統,更有房地產業內人士表示“類似的系統每一個公司都有”。而售樓處收集“人臉”就是為了判斷購房者屬於“自然來訪客戶”還是“渠道客戶”,以方便給“拉客源”的中介分傭金。房地產業內亂七八糟的門道我們暫且不談,僅就搜集人臉信息來說,隱患其實就很大。按照我國《網絡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規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也就是說,神不知鬼不覺地拿著人臉信息為己所用,不僅是做買賣不地道,更觸及了法律紅綫。

  日常生活中,人臉識別既可用於支付、登錄,也可用作安保場景,為日常生活提供了越來越多的便利。但必須看到,作為一種生物信息,人臉具有唯一性和終身性,其中所涉及到的隱私風險決定了對這項技術的使用必須慎之又慎。在五花八門的商業模式下,到底有沒有必要采集人臉信息,不能僅聽商家一家之言,必須要聽大多數用戶和消費者的意願。打著便利智能的旗號,讓普通公民無限讓渡自己的權益,無異於“技術綁架”。

  明眼人都看得出這裡頭的問題,但為何采集人臉信息者總是那麼理直氣壯?一大原因就在於,這些商家抱著法不責衆的僥幸心理。這種情況下,就需要監管部門多較較真,對於違規違法者采取相應處罰,以敦促技術使用遵循合理、正當、必要的原則。這幾天,被稱為“人臉識別第一案”的杭州市民郭兵訴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一案宣判,一審判決支持消費者,對動物園的錯誤行為予以糾正,這就傳遞出了完善規則、依法監管的鮮明信號。再進一步看,商家在台前收割紅利,背後少不了出格的“技術支持”。技術應用場景的研發到底有無標准?相關系統的安裝與推廣是否經過了檢查與備案?這些問題值得思索。從源頭上把好關,才能在整個產業鏈上肅清技術濫用的苗頭。

  技術本身是中性的,究竟用向何處、怎麼使用,完全取決於人。以正向價值為引領,以嚴密法律為准繩,才能讓技術充分釋放紅利。(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評論員:關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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