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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好航空安全和消費者權益
http://www.CRNTT.com   2020-10-19 17:02:37


  近日,春秋航空拒載一名抑鬱症旅客的新聞在互聯網引發熱議。涉事旅客的述說引發同情,航空公司的做法也得到了許多網友的支持。顯然,輿論場中的意見并未達成一致。消費者權益不容侵犯,航空安全也該得到充分保障,如何化解兩者的衝突?這道難題需要得到解答。

  根據春秋航空的回應,其拒載的原因是“旅客情緒比較激動、病情不明”。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的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

  因此,機組出於安全考慮,可以拒絕患有精神疾病的旅客登機。規避任何可能造成危及民航安全的因素,將風險降到最低,這本就是機組的職責。

  問題在於,如何保證機組判斷的合理性,避免“誤傷”的可能?不少網友關心的問題就是,患有抑鬱症的乘客究竟會不會影響到自身或者其他乘客的健康?能不能和危害航空安全直接畫上等號?這顯然需要更科學、更嚴謹的判斷,也需要機組給乘客更詳細、更貼心的解釋。

  從這起事件引發的爭議來看,乘客與航空公司的溝通過程并不順暢。作為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出行方式,民航運輸的穩定運轉基於一個龐大且複雜的標准操作流程。由此帶來的結果就是,民航運輸與旅客之間存在很深的信息壁壘——大多數乘客并不了解很多出於安全需求考慮的運作模式,也容易不理解機組的處理方式。具體到這起事件中,如果航空公司可以采取更柔性的手段,用更人性化的方式安排相關乘客的出行,或許爭議本可以避免。

  同時,《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施行距今已有24年,且該規定對精神病患者的定義較為抽象,未必符合社會日新月異的發展情況。因此,此次事件也應該成為進一步完善民航法規以及操作流程的契機。

  針對抑鬱症等特定的精神疾病是否適合登機的問題,民航部門完全可以會同專業的醫療機構及相關部門給出更細致、更科學的認定標准。這樣一來,既可以讓旅客根據相關規定自行判斷是否適宜乘機,也能給予機組更令人信服的判斷根據。一言以蔽之,平衡好航空安全和消費者權益的關系,才能消弭爭議。(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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