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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症能否登機需要明確標准
http://www.CRNTT.com   2020-10-19 17:00:16


  近日,網友於先生發微博稱,他女友患有抑鬱症,因服用藥物副作用導致手抖,被春秋航空一航班拒載。春秋航空回應稱,這名乘客有精神類疾病,情緒激動,拒載是出於安全考慮。於先生表示女友登機前情緒已經恢複平靜,建議公布機場監控錄像。消息引發熱議,公衆關心的不只是事件的真相,還有抑鬱症患者乘坐飛機的標准。

  按照現有民航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春秋航空的做法可謂有據可依,也得到相當多網友的支持。畢竟飛機在天上是個全密閉空間,出於安全第一的原則,機長有是否允許相關乘客登機的裁量權。可見,抑鬱症并不是拒絕旅客登機的理由,情緒激動、有潛在風險才是。

  但合理并不等於合情,就於先生接受采訪披露的細節來看,航空公司的處置過程過於簡單粗糙。“乘客有精神類疾病情緒激動”,需要醫學判斷,機組人員的結論難免不够專業;再說,在公共場合詢問旅客隱私,既無益於事情的解決,還會讓患者面臨疾病複發的危險。若沒有證據證明其登機後會導致安全問題,貿然拒載,也可能涉嫌歧視精神障礙患者。

  包括抑鬱症在內的精神疾病患者是否可以登機,根據哪些標准和證據來判斷,應該走哪些程序,這些問題至今都沒有明確的界定,這是各航司執行尺度不一,給旅客出行造成混亂的重要原因。去年7月,一名自稱“國航監督員”的旅客曾經大鬧頭等艙。據國航事後解釋,這名旅客患有精神疾病,但很難拒絕其登機;2018年,也曾經發生過有精神疾患的旅客在機上發病、威脅機組人員安全的情況。

  如今,公衆的心理健康日益受到重視,抑鬱症患者也得到越來越多的理解。既要保障這些患者乘坐飛機、高鐵的出行權益,又要保證交通工具的內部安全,亟須建立相關法規,明確旅客、航司的責權利,結合精神衛生、航空安全、合同保障和消費者權益幾方面的考量,拿出一個行之有效的指引。(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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