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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眼視力納入中考警惕傷及“無辜”
http://www.CRNTT.com   2020-10-16 15:40:08


  近年來,關注青少年視力健康是大勢所趨,甚至自上而下為此配套了一攬子考核倒逼機制。長治市對裸眼視力的考察,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多相差兩分。兩分的“裸眼視力分”,貌似微不足道,然而在中考升學分毫必爭的激烈競爭下,這一“細節”變動,所施加的壓力、所帶來的影響,無疑是巨大的。須知,“分數指揮棒”的確能解決很多問題,但它無力解決的問題或許更多。

  按照當地官方的解釋,裸眼視力納入中考,旨在引導青少年保護視力。此番邏輯貌似有理,實則是經不起推敲的。需要厘清的是,所謂中考,最核心的功能,就是人才考察篩選和分配學位資源。濫用中考“杠杆”,為之賦予過多的、額外的價值訴求,只會不堪重負,造成游戲規則的紊亂。如果說,可以設置“裸眼視力分”,那麼在中考中,是不是也可以設置“道德分”“公益分”?這些說起來也是為了讓學生們“變更好”,可是卻不可避免讓中考變得複雜、混亂。

  說到底,中考就是一個智力測試、學力評估的過程。若是什麼都往中考的“筐”裡裝,那麼中考就不是中考了,也就談不上公平了。此外,一個基本常識是,近視問題成因多種多樣,既可能與用眼不當有關,也可能是由遺傳因素、傷病因素所致。簡單對“裸眼視力”劃檔打分,極易“誤傷無辜”,毫無科學性可言。再者說,有別於跑步、跳繩等體育項目可以通過主觀努力提升成績,學生們很多時候對“視力”是無能為力的。

  保護青少年視力,是一項要多方參與的系統工程。最需要為學生們視力健康負責的,還是主管部門和學校管理者。以中考“扣分”的方式,將護眼不力的責任統統甩給學生一方承擔,毫無道理。近視的學生,自身已經是“受害者”,其在中考中居然還要又一次被減分,這儼然是二次傷害了……對於青少年近視問題,自然要較真考核,但必須始終恪守“能力與責任相對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實施誰負責”之原則。

  裸眼視力納入中考,有損於中考,也未必有益於視力保護。呵護青少年用眼健康,需要的是全場景、全流程的科學引導,而非是押寶於“分數指揮棒”一用就靈。(來源:光明網 作者:然玉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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