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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大數據“殺熟”仍需多方努力
http://www.CRNTT.com   2020-09-28 22:49:58


  10月1日起,文旅部制定的《在綫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對旅游者消費記錄、旅游偏好等設置不公平交易條件的行為將被禁止。

  所謂大數據“殺熟”,就是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溢價”,就其本質,是一種差異化定價策略,將同樣的商品和服務,通過大數據分析和預測的手段,對不同顧客的特征進行“精准畫像”,并為其“量身定做”收取不同的價格。例如,同樣是訂一張飛機票,長期在平台上訂票的“熟客”,基於其對平台更高的用戶黏性和忠誠度,平台會“智能”地根據搜索頻率等分析其對飛機票的迫切程度,進行動態浮動加價。

  同樣的商品或服務,新客更便宜,熟客價更高,這顯然是對一些消費者的歧視性待遇和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的侵犯,既違背誠信,也顯失公平。更重要的是,無論從法律層面或道德層面來看,消費者個人的消費習慣、偏好、搜索關鍵詞等數據信息,本質上都屬於個人隱私數據,即便平台可以獲得消費者授權同意後進行使用,但用來“殺熟”就已然涉嫌違規使用隱私數據,有侵權之嫌了。

  此次文旅部新規之所以贏得輿論普遍點贊,正是因為其不僅明確了大數據“殺熟”是違法行為,厘定了相關違法懲處舉措,同時公衆還期待它能够蹚出一條新路,為其他行業對大數據“殺熟”進行法律規制帶個好頭。誠然,此次文旅部新規僅限於對在綫旅游平台的大數據“殺熟”予以規範制約,那麼其他行業相關主管部門是不是也應引以為鑒,通過完善相關法規,從而實現全方位保護消費者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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