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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數據殺熟”說不,消費者更有底氣了
http://www.CRNTT.com   2020-09-28 22:46:02


  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綫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規定在綫旅游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權益。這也就意味著消費者向“大數據殺熟”說不有了明確的法規可依。

  所謂“大數據殺熟”,是指商家提供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這種現象在在綫旅游和酒店住宿業最為普遍,筆者經常在網上看到此類報道和爆料。

  “大數據殺熟”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價格歧視行為,它之所以存在,筆者認為有兩個原因:一是無良商家從中有利可圖。經營者實行“同質不同價”的定價策略,其實是利用了部分消費者對價格不敏感的特點,神不知鬼不覺地對他們提高了單價,從而賺取超額利潤。二是“大數據殺熟”具有隱蔽性,消費者往往難以察覺。畢竟在日常的消費活動中,若非數額較大,誰會在購買前,特意安排一個新客去比價呢?

  法律明文規定,經營者若沒有正當理由,不允許實施價格歧視,也就是說,“大數據殺熟”涉嫌價格欺詐,是一種違法行為。但在以往,消費者受信息不對稱的客觀條件制約,通常難以舉證,從而給了商家可乘之機。

  俗話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筆者認為,大平台就要有大擔當。在消費者面前,在綫旅游、票務服務等經營者平台毫無疑問地屬於大平台,作為大平台,它們應該利用自身掌握的大量消費者數據,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比如依據消費者行為習慣,給消費者提供更精准的產品和服務推薦,而不是利用大數據來作惡,進行所謂的“殺熟”。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消費者是用腳投票的。只要經營者敢於“殺熟”,消費者就可以“殺”企業。

  可以預見的是,《規定》的正式施行,將給普通消費者注入底氣和信心,讓公衆敢於向“大數據殺熟”說不。(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 羊城晚報財經評論員:李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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