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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大數據殺熟”等於“自殺”
http://www.CRNTT.com   2020-09-28 22:41:37


  隨著智能化網絡化廣泛應用,人們出行、住宿、票務、購物……很多事務都通過網絡搞定,一些領域或多或少出現了“大數據殺熟”現象。文化和旅游部公布,10月1日將施行《在綫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在綫旅游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權益。這填補了在綫旅游領域立法的空白,為在綫旅游平台“大數據殺熟”行為畫出“紅綫”,大大增強了消費者向“大數據殺熟”說不的底氣。

  何為“大數據殺熟”?在某平台上,有人用新舊兩個賬號同時查詢一間酒店,老用戶比新用戶價格高出約200元;有人通過某平台關注航班信息,每搜索一次,機票價格就會上漲;同時約車,起點和終點一樣,老用戶比新用戶高出幾元錢……經營者利用大數據對新老用戶差異化定價,故意定高熟客價格,就是所謂“大數據殺熟”。

  人們通常認為,越是老用戶越應該享有更多優惠和更優質服務,經營者常常打出“回饋老用戶”的營銷口號,著實令人們存在“老用戶優越感”。即便不是如此,老用戶也應該與新用戶享有同等權益,而不是“挨宰”“被坑”。

  不難理解,經營者利用大數據這個利器“耍手段”,是為了吸引更多新用戶,當新用戶成為老用戶,必然淪為“待宰羔羊”。按理說,“大數據殺熟”行為涉嫌價格欺詐,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是不允許實行不同價格搞歧視的。由於用戶怕麻煩不及時舉報、舉證,以及受信息不對稱等客觀條件限制,就給了無良經營者可乘之機。

  在實際操作中,“大數據殺熟”具有隱蔽性,即使有用戶投訴,涉事經營者通常以商品配置或型號不同、時間點不同、享受套餐不同等理由進行自辯。另外又不公開具體規則和算法,所以用戶遇到問題,維權常常很難,最後不了了之。當新規定實施,使維權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利於從根本上遏制這種行為。

  經營者應該清楚,在這個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中,要獲得一個新用戶,并能長久維護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為了蠅頭小利“殺熟”,傷了用戶的心,他們就會放棄這家平台。這時,已失信於用戶的經營者,即便出來再解釋抑或道歉,用戶未必買賬,也許還會引發更多用戶流失,甚至造成平台倒閉。這豈不是“太不劃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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