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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堪家暴跳樓截癱,離婚有多難?
http://www.CRNTT.com   2020-07-29 17:16:05


  近日,河南商丘柘城縣的一起家暴案件,在網上引發了廣泛關注。這起案件發生於2019年8月13日,當時,劉女士遭受丈夫竇某某連續暴打,從正門逃離未成功,無奈從二樓跳下,結果導致全身9處骨折,腰部脊髓損傷至雙下肢截癱。

  為了躲避丈夫家暴,劉女士付出了極其沉重的代價。這起案件即便是在同類家暴案件中,也顯得十分惡劣。令人驚訝的是,從案件發生到今天,已經過去了將近一年,劉女士始終未能與其丈夫解除婚姻關系。一個家暴受害者在遭受侵害之後,居然還要與施暴者做上如此之久的夫妻,這成了讓此案備受爭議的主要原因。

  竇某某要為自己的家暴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這一點無需多言,據悉,檢方已經以故意傷害罪對其提起公訴,并將劉女士的跳樓情節列為案件的加重情節。然而,在竇某某之外,當地的法院與其他有關部門的表現,也確實有些值得商榷之處。劉女士與竇某某的離婚之路為何走得如此艱難?這個問題,顯然值得認真複盤。

  根據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的解釋,劉女士并未在遭受家暴後,第一時間提起離婚訴訟。目前,劉女士的離婚案件剛剛走完訴前調解流程,仍需時間進行審理與判決。關於這件事,劉女士向前來采訪的記者表示:她首先向丈夫提出了離婚要求,由於丈夫一直不同意,她才提起了離婚訴訟。7月14日,訴前調解未果後,該案首度開庭審理,但法院方面稱雙方意見不統一,要私下調解,等刑事判決有結果後再一起決定,這讓離婚事宜又拖了下來。

  結合雙方說法,我們可以看出,導致劉女士遲遲未能離婚的原因,主要有這麼三個:其一,是劉女士未在第一時間提起訴訟,而是寄望於丈夫同意離婚;其二,是訴前調解這個環節耗費了一定的時間;其三,則是法院認為雙方意見不統一,需要“私下調解”,因此希望等待刑事判決結果。

  縱觀這三項原因,可以發現,其中後兩項都與當地有關部門直接相關。對此,不論是深陷爭議漩渦的當地法院,還是關注家暴問題的廣大法律工作者,都應從此案出發,對相關流程加以省思,從而幫助劉女士維護合法權益,并避免類似情況在未來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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