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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彈窗廣告,平台要“守土有責”
http://www.CRNTT.com   2019-12-10 18:08:47


  按推送,5000元100萬次,按點擊量,5000元25000次……手機和電腦上的彈窗廣告,儼然已成了各大網絡平台一門明碼標價的生意。但是,作為實際承受者的用戶卻可謂“不堪其擾”。在這一背景下,對於彈窗廣告,是時候進行一場徹底的治理了。

  事實上,有關彈窗廣告的危害性,以及它對於法律的突破,早就是非常明確的事,并不存在太多打擦邊球的空間。比如,新廣告法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但現實中,這類法律規定基本上被無視。因此,說得再多,還是要把相關法律落到實處。

  “打蛇要打七寸”,治彈窗廣告關鍵要盯住責任主體。現實中,彈窗廣告的推廣往往要經手多個環節。比如,一些平台的彈窗廣告業務就是委托給第三方進行推廣。這看似給治理和消費者維權帶來了困難。但其實,只要化繁為簡,“打蛇打到七寸上”——即實施平台負責制,不管是什麼廣告,不管背後具體的操作者是誰,彈窗廣告以違法的方式在某個平台出現,該平台就應該負責到底。因為對用戶而言,其受彈窗廣告的“騷擾”,正是發生在使用某個網站或平台的過程中。在這個意義上,平台最應該“守土有責”。明確了這一點,對於平台默認或是主動以違規的彈窗廣告牟利,相關部門就應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甚至考慮引入懲罰性賠償機制。

  這在現實中也并非無先例可循。如就在今年10月,江蘇省消保委就結合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消費調查情況,依法約談海信、創維等7家電視企業,并提出履行售前告知開機廣告、提供廣告一鍵關閉功能等整改要求。這一做法,對於手機和電腦上的彈窗廣告問題的治理同樣可行。

  一定程度上說,彈窗廣告有成為網絡“公害”之勢,是目前網絡平台發展與用戶權益保障失衡的一種現實注腳。這些年中國互聯網平台經濟的迅速發展,離不開龐大用戶基數的支撑,而這其中,又還包括用戶權益的“弱保護”狀態,給了不少平台積累原始資本的機會。如目前肆無忌憚的彈窗廣告,就成了一些平台重要的營收來源。可這種建立在犧牲用戶權益之上的粗放發展慣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業的創新動力。就長遠看,它并不利於平台經濟的轉型升級。因此,平台經濟發展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近年來越來越引發關注。國務院出台的關於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也要求明確平台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相應責任。

  彈窗廣告不是不能有,但理當依法依規,對用戶權益有足够的照拂。目前對違規彈窗廣告的治理,既不缺乏規定,也不缺少共識,最需要的是行動。既然平台囿於自身利益而敢於把消費者權益和法律規定拋在腦後,監管部門就應該拿出魄力,做消費者的後盾;如果說單個用戶的權益容易被忽視,像消保委這樣的機構就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代表千千萬萬的消費者展示出自己的態度和力量。(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朱昌俊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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