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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消防通道的車 為什麼總也“挪不開”?
http://www.CRNTT.com   2019-12-06 19:51:06


  12月2日晚9時許,沈陽渾南新區一座高層商住樓發生火災,起火部位在5樓,但由於離樓體最近的消防通道被停放的車輛堵塞,無法在初期控制火情,結果6分鐘大火就竄到了25樓樓頂……

  托消防員的福,大火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驚魂未定的大樓居民,肯定恨死了堵住消防通道的車輛——多懸啊,火災救人分秒必爭,消防車多繞一點路、耽擱一點時間,都意味著困在樓裡的居民受到更大威脅。為了自己方便,違法停車堵塞消防通道,把別人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置於危險處境,難怪網友怒斥這種行為“是在謀殺”。

  出人意料的是,一段現場視頻顯示,當幾位生氣的居民圍住疑似違停車輛車主質問其責任的時候,該車主卻回嗆:樓上著火跟我有關系嗎?

  如此強詞奪理,顯示出這位車主令人堪憂的法制觀念:大樓起火跟你沒關系,但自己習以為常的違法停車堵塞了消防通道,影響火災救援,發生的後果裡自然有你行為的因素,必然跟你產生法律責任關系。因此,不僅氣憤的現場群衆怒懟他“你等著法院吧”,看新聞的人們也在拭目以待:他的行為將會受到怎樣懲罰?

  如果不發生火災,像這位車主一樣,在小區裡隨意停車甚至“不小心”堵住消防通道的,一定大有人在。多數情況下,也沒有什麼人會多管閑事,去舉報或者糾正他們——大家最常見的反應,往往是嘟囔一句“這車主素質不高”而已。更何況,負有照章管理、及時排險職責的物業和監管部門,也常常拿“現實困難”為借口,對一些明顯而普遍的違法行為無所作為。

  這些年,消防普法和消防常識傳播,增強了人們的安全意識。但全社會對消防違法行為的容忍和漠視,實際上大大消解了法律築建的生命安全網的效力。你雖然擰緊了安全閥門,但一些顯而易見的錯誤被忽略、被放縱,一個人在為公共安全兜底的紅綫上踏過了界、刺穿了洞,所有人都可能付出代價。對越界與破壞不追究,或者追責不徹底——那些平常敢堵消防通道的人,沒有被罰到心疼,沒有被“治”到不敢——這才是大火發生時,總有車輛堵在消防通道上的主要原因。

  我們總是贊美逆火救援的消防員,贊美他們聽到警鈴可以放下手中一切,義無反顧趕赴火場的果敢與無畏。這對我們而言是無比感人的行動能力,但對他們而言,卻不僅意味著奉獻精神,更意味著嚴明的紀律、嚴格的標准,以及不打折扣、持之以恒的基本功。這樣的基本功練成了本能,就為更多人帶來了生機。

  我們不是消防員,但心裡應該住著位“消防員”。像他們一樣,在底綫上守住准則不打折扣,零容忍對公共安全的挑釁與破壞,才是真正守護了那張保護每個人的安全之網,才不會在任何一個危險節點上有所放鬆。(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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