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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17萬人臉數據,下架了也不能畫句號
http://www.CRNTT.com   2019-09-16 21:43:16


  如今網絡商城已經認定銷售“人臉數據”是違規的,責令涉事商品進行下架處理。只是“下架了”并不是畫句號的時候,“下架了”還要“撕破臉”。

  在這家網絡商城上,“人臉數據”公然被當成了商品進行銷售,而且十分嚴重:“人臉數據”涵蓋2000人的肖像,每個人約有50到100張照片。此外,每張照片搭配有一份數據文件,除了人臉位置的信息外,還有人臉的106處關鍵點,如眼睛、耳朵、鼻子、嘴、眉毛等的輪廓信息等。

  從這些“人臉數據”商品裡,我們不難看出,“人臉數據”其實是實現了“精准獲取”的。也就是說,雖然商家并沒有提供“人臉數據”背後的“真人情況”,而實際上他們是知道“人臉數據”背後的“真實信息”的,他們知道“人臉”的性別、姓名、身份、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等信息。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因此說“下架了”不是終點。這家網絡商城上的“人臉數據”下架了,其他網絡商城上的“人臉數據”也下架了?今天“下架了”過幾天是不是就“上架了”?再說了,公然銷售“人臉數據”背後的問題十分嚴重,不能只靠網絡商城自己下架,還需要進一步用執法的手“撕破臉”。

  要撕破“網售亂象的臉”。作為網絡商城,應該嚴格管理平台上的商品,所有商品都必須是合法的。然而,遺憾的是網絡銷售亂象不斷,這暴露出的問題是網絡商品的雜草叢生。而說到底,還是網絡商城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想監管造成的。這就需要執法部門加大對網絡商城的處罰力度,“商家在網絡上銷售違法商品”,平台就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從而倒逼平台發揮作用。

  要撕破“科技漏洞的臉”。如今是一個刷臉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隨著高科技的使用,盜竊網絡儲存的信息越來越頻繁了。如果這種銷售“人臉數據”的情況不能得到治理,那麼高科技帶來的就是“高危害”了。試問,這些“人臉數據”是從哪兒來的?無疑,要麼是盜竊的,要麼是“過度收集”的,這就需要執法部門撕破“科技漏洞的臉”,保障高科技運用的安全。

  網上售賣“人臉數據”,除了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肖像權之外,還涉嫌侵犯了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希望相關方面對於人臉識別技術和由此產生的數據盡快出台相關制度或者法律規定,讓老百姓的個人臉部數據獲得更好保護。(來源:紅網 作者:郭元鵬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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