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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類APP就得有“教書育人”的樣子
http://www.CRNTT.com   2019-09-09 22:19:11


  如今,隨著二孩時代的到來,以及家長對子女教育的重視,很多商家將目光瞄向了學生教育行業。在智能手機和互聯網的普及下,推廣教育類APP自然是吸引學生及家長的有效方法。但應認識到,教育類APP就該有“教書育人”的樣子,不該靠植入商業廣告和游戲來從學生身上“薅羊毛”。

  值得肯定的是,要求對教育類APP不設置准入許可體現出監管部門的法治思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有利於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的原則。反過來說,如果對一個靠競爭即可調節的市場濫設許可,將會導致競爭不充分,商家無動力提升產品質量,最終無利於消費者的結果。

  對於教育類APP,法律和行政法規并無設定相應的許可事項。那麼,監管部門就沒有理由濫設准入門檻。事實上,也只有讓更多商家充分地參與競爭,各個APP開發者才更有動力和壓力靠優質的內容贏得教師、家長、學生的青睞,而非坐享壟斷成果。學生和教師也能優中選優,選擇契合自身、有利於幫助學習的APP。

  但是,不設置准入門檻,不代表開發者可在APP中植入任何信息或鏈接。既然是教育類APP,就應遵循學生利益最大化,不該植入商業廣告和游戲。衆所周知,未成年人的身體及心理尚未成熟,好奇心強,抗誘惑能力較弱,是非判斷能力較差。這決定了如果任由其接觸各種不良信息,其極有可能會無心學習,甚至誤入歧途,難以自拔。尤其是,教育類APP推送商業廣告、網絡游戲的隱蔽性、欺騙性、誘導性更強,危害性更大,自然應引起警惕。

  對此,廣告法明確規定,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衆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網絡安全法則要求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而教育類APP要是推送商業廣告和網絡游戲的話,無疑背離了“教育”的初衷,不該被允許。

  值得注意的是,現實中,不乏一些教育類APP向學生推送商業廣告和網絡游戲,甚至推送不良信息。這理當引起監管部門和教師及家長的警惕。一方面,不該對學生放任自流,任其在教育、學習類APP中迷失自我。另一方面,理當強化監管,要求應用商店及APP開發者盡到責任,采取得力措施篩查、屏蔽、下架不當信息和違規APP。進而讓學生有一個健康、有序的學習環境,免遭不當網絡信息幹擾。(來源:南方網 作者:史洪舉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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