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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App能否規範取決於責任與標准
http://www.CRNTT.com   2019-09-09 22:12:33


  教育部、中央網信辦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推薦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應當遵循自願原則,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掛鈎。

  去年一份報告顯示,教育類App的月活躍用戶數已經突破2.2億。教育App總數在2014年11月就已超過7萬個,如今更多。這類App在提高教學效率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伴隨的問題也不少。

  瀏覽《意見》全文不難看出,這是個“對症下藥”的良方。比如針對教育App泛濫,文件提出從App開發、選用、整合共享、數據等方面統籌管理。再如,針對部分App強制學生使用(比如與學分和評優掛鈎),以及部分App商業化(如廣告叢生、暗藏游戲),《意見》將按“強制的不商業,商業的不強制”的原則來治理。另外,為規範教育App,《意見》提出建立備案制度,并將研究制定標准規範。

  應該說《意見》所開出的“藥方”,正是輿論所期待的,但最終效果取決於落實情況。所以,教育App能否規範,取決於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以及其他相關部門,能否按照主體責任和職責分工,嚴格落實《意見》的每一條要求。雖然《意見》明確加強考核問責,但考核問責常態化、落實到位才能有效果。

  除了落實責任外,標准是否完善、合理也很關鍵。筆者建議,加快制定相關標准,最好能對每所學校、每個地方的教育App進行總量限制,這既能減輕學生、教師的負擔,也有利於保護學生視力。還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教學可以利用App提升效率,但不能依賴。比如學生作業應該以傳統作業為主,不能全部轉移到App上。(來源:信息時報 作者:張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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