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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縣舉債400億,關鍵要用制度約束權力
http://www.CRNTT.com   2019-08-12 22:28:36


  今年6月以來,貴州省紀委監委專門梳理了十二屆省委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典型案例,而黔南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盲目舉債的行為,最為引人關注。據報道,獨山縣每年財政收入不足10個億,而潘志立被免職時,獨山縣債務高達400多億元,其中僅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樓”“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築”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就舉債近2億元,而絕大多數融資成本超過10%。

  以往說某個主政官員不顧舉債,是“寅吃卯糧”,這位原縣委書記以40倍於當地縣財力的比例舉債,恐怕不能用“寅吃卯糧”來形容。在脫貧攻堅大背景下,這樣幾乎不考慮後果的舉債,膽子確實大得驚人。

  人們最大的質疑或許在於,如此瘋狂舉債,膽從何來?

  在我看來,潘志立膽敢如此舉債,除了其個人“魄力”之外,仍與缺乏監督有關。

  據了解,潘志立是從外地引進的幹部,初到獨山時,他大刀闊斧,發展獨山縣域經濟。然而,主政不久,就忘了初心使命。在他的主導下,獨山縣隨意自行設立基長新區、獨山古國毋斂城管理委員會等園區,隨意在園區增加機構和幹部職數,隨意將基層派出所改為公安分局。

  一個縣委書記很輕鬆地就把這些事辦得妥妥的,足見監督的鬆弛乃至缺失。

  有人說現在縣委書記的權力太大。但我以為,權力大不是問題,只要有清單,受監督,權力即使跑偏,也不至於太離譜。否則,縣委書記的權力就會被異化,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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