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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群衆”為瓜吵翻 希望警方別和稀泥
http://www.CRNTT.com   2019-08-07 20:05:26


  “豬八戒吃西瓜”,人們從小聽的故事。核心思想是:偷東西不可以,哪怕你是神仙。所以,豬八戒就得受到猴哥的懲罰,一路上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跟頭。而平時一直向著“二師兄”的唐僧,在這個事情上立場鮮明,偷來的西瓜堅決不吃,并支持悟空的懲戒行為。

  唐僧那句:“這瓜是化來的還是偷來的?”明確表態:價值再小,也不能偷。這幾天,一個偷瓜現實版讓“吃瓜群衆”們坐不住了。事情是這樣的:河南淇縣瓜農龐某承包西瓜地,7月29日,兩名女子開著三輪車來偷西瓜,龐某在與她們拉扯時,一女子的膝蓋擦破流血并報了警。民警協調讓龐某賠償300元醫藥費,這讓龐某十分委屈:“人家來偷我的西瓜,我還要倒賠她300元錢,這事不太合理。”之後,淇縣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宋某(女)下地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20餘元。龐某追趕中拉拽電動車把,致使三人同時摔倒。宋某女兒雙膝蓋擦傷,電動車車把摔壞。民警出警後進行了詢問,因西瓜價值小,情節顯著輕微,對宋某及其女兒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考慮到宋某及其女兒受傷,即進行了現場調解,龐某賠償宋某300元。

  對於這樣的處罰方式,群衆看不下去了。怎麼價值小就不算偷了嗎?難道不應該是:“不以惡小而為之嗎?”難道我們從小聽的是個“假故事”,要是唐僧也是當地警方這個態度,那八戒不但沒有錯誤,還得因為一路上摔了那麼多跟頭向“大師兄”索賠……有調侃的,有氣憤的,有找出法律條文的,大家之所以要為瓜農鳴不平,也都是覺得去處理這個事情的警察方法有點“和稀泥”,偷了瓜因為價值小就批評教育一下,人受傷了,車還壞了,就賠點錢。據說,這種各打50大板“連哄帶嚇唬”的執法,在基層并不新鮮。可是,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人們對於執法人員依法辦事的執行力要求也越來越高,和稀泥式的處理,群衆認為不妥。

  這件事引發群衆質疑,淇縣公安局再次發出通報稱:已經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查,宋某及其女兒認識到自己錯誤在先,主動退還了之前賠償的300元,雙方達成諒解。河南省鶴壁市公安局也隨即發布通報:已啓動執法監督程序,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公安部門及時“糾偏”,群衆對這樣的態度還是滿意的,就是希望在調查中,要真正弄清不論物品價值大與小,到底是不是“偷”。情節再輕微,只要是偷,就是違法。基層民警雖然瑣事繁多,但對小事也要嚴格執法,不能和稀泥了之。違法行為不處罰,會助長違法者氣焰,侵襲法律尊嚴、“吃瓜群衆”不是太矯情,而是在執行社會監督的義務。(來源:每日新報 作者:任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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