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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被偷倒賠偷瓜者300元,退錢就可以了?
http://www.CRNTT.com   2019-08-07 19:55:19


圖片來源:東方網
  8月2日,河南省鶴壁市淇縣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龐某由於自家西瓜被宋某與其女兒耿某偷走,在追趕騎電動車的兩人時致其摔倒受傷,民警處警後現場調解,龐某賠償兩人300元。該事件被媒體報道後,淇縣公安局進行核查,在民警訓誡下,宋某與其女兒耿某主動退還了龐某之前賠償的300元,雙方達成諒解。

  這些年,我們見到不少的爭議性案件,比如於歡案,昆山反殺案等等,其中有關正當防衛的邊界問題引發諸多討論。相對而言,這起自家西瓜被偷反倒被公安要求倒賠偷瓜者300元的“怪事”,責任的厘清其實并不複雜,不涉及法律適用的辨析。

  一方面,未經允許私自到他人瓜田摘瓜,不管涉及的金額有多大,都屬於偷;另一方面,主人制止偷瓜是完全正常的反應,在正當防衛的過程中造成偷瓜者損害,也不需要承擔任何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這不僅符合法律對於正當防衛的界定,也符合民間的樸素正義觀。當地警方最初的處理結果甫一曝光就引發輿論一邊倒的質疑,足以說明問題。

  然而,目前警方只是要求偷瓜者一方退錢了事,這依然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和稀泥式處理。首先,通報中對偷瓜行為的描述仍是“下地摘了八、九個西瓜”這樣的口徑。顯然,“摘瓜”只是一種中性描述,事件當中另一方的行為在外界看來就是“偷”,為何在警方眼中卻只是“摘”,當地警方應該給出一個明確的界定。其次,通報中強調,“在民警耐心教育訓誡下,宋某及其女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先,主動退還了之前賠償的300元”,但是此前警方的協調結果是被偷瓜者賠了對方300元,如果這一處理結果本就不合理不合法,當初的協調結果到底是怎麼來的,警方到底有沒有責任?對此,也應該給瓜農一個合理的說法。

  自家瓜被偷了,卻被偷瓜一方“倒打一耙”,這啓示我們不能高估偷瓜者的“恥感”。更重要的是,警方的處理不能為這樣的“倒打一耙”撑腰。不處理和界定偷瓜者的責任,而是讓被偷者賠償小偷的“損害”,不只是讓遭遇這一切的瓜農感到委屈,也在傷害社會的正義期待。但除此之外,此事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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