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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糧液輸了,“傍名牌”該歇歇了
http://www.CRNTT.com   2019-08-01 22:37:06


  日前,經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判決,“九糧液”、“九糧春”等產品的行為,被認定侵犯“五糧液”、“五糧春”所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前者立即停產并賠償損失。“傍名牌”不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也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當屬不正當競爭行為。此次最高法的判決是以現實判例宣示對“傍名牌”說不,其維護良性競爭、保護知名品牌的導向意義值得關注。

  “傍名牌”是一種最常見和最“捷徑”的弄虛作假手段。僅以“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名稱來搜索,竟可以檢索包括“一糧液”、“二糧液”、“三糧液”、“四糧液”、“五糧液”、“六糧液”、“七糧液”、“八糧液”、“九糧液”、“十糧液”、“千糧液”在內的3090件類似商標。“傍名牌”現象的頻發與猖獗可見一斑。

  “五糧液”告贏“九糧液”,顯然具有李逵擊敗“李鬼”、名牌戰勝“山寨”的正能量效應,但這場“名牌保衛戰”的取勝卻經歷長達6年的風雨坎坷。雖說結果堪慰,但此案的一波三折也體現了客觀社會現實——“傍名牌”之所以任性泛濫,其關鍵誘因就在於其侵權成本過低和維權成本太高。這應該被視為依法破解“傍名牌”頻發現象的突破口和著力點。

  “傍名牌”靠的就是模仿、“打擦邊球”。知名品牌本身就是商品價值、企業財富,是市場競爭的有力武器。這會讓一些沒有正當競爭意識的不良企業萌生“蹭熱度”、“搭便車”的歪腦筋。最高法判決“九糧液”侵權的一錘定音,厘清了“傍名牌”不正當競爭的違法屬性,既是對熱衷於“傍名牌”者的警示與正告,同時也為全國法院系統審理“傍名牌”類案件提供了標杆與示範。(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張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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