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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糧液歷時六年終於告贏“九糧液” 網友:七糧液咋辦
http://www.CRNTT.com   2019-08-01 22:13:57


  歷時超6年,五糧液訴甘肅濱河食品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濱河集團)商標侵權案,最終勝訴。

  近日,經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再審判決,濱河集團生產、銷售“九糧液”、“九糧春”等產品的行為被認定侵犯了五糧液對“五糧液”、“五糧春”所享有的商標專用權,濱河集團須向五糧液賠償經濟損失900萬元。

  濱河集團還被判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標有“九糧春”、“九糧液”文字或突出標有“九糧春”、“九糧液”文字的白酒商品。

  不過,記者7月27日在京東等電商平台上看到,標價499元/瓶的濱河九糧液(53度500ml)目前仍然在銷售。

最高法改判濱河集團產品侵權

  五糧液與濱河集團間的商標權糾紛,最終有了結果。經最高法再審,撤銷一二審判決,改判五糧液勝訴。

  五糧液與濱河集團之間商標糾紛源於多年前。2010年,五糧液集團打假辦公室發現市場上出現了諸多“N糧液”傍名牌產品,如:二糧液、三糧液、四糧液、六糧液、七糧液、八糧液、九糧液、十糧液等酒類產品。於是,五糧液集團委托律所代理維權。

  其中,甘肅濱河集團的“九糧液”、“九糧春”產品銷量較大。而五糧液針對濱河集團的維權,起初并不順利。

  2013年3月,北京一中院受理九糧液、九糧春案件。2014年1月,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定濱河集團生產、銷售“九糧液”、“九糧春”酒產品的行為不侵害“五糧液”、“五糧春”商標權。五糧液上訴後,北京高院於2016年5月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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