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快件“保價賠償”亟需制定標准
http://www.CRNTT.com   2019-07-31 15:19:49


  事件: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某先生快遞價值98萬元的商品到南寧,購買貨值2萬元的保價服務,收貨後發現商品損壞,維修需花1萬多元,快遞公司表示只能賠250元。記者探訪發現,默認消費者同意其條款、快遞客服無法說清具體賠償標准、拒絕承攬高價商品等問題,幾乎是快遞行業普遍存在的現象。

  微評:現行法規沒有明確對快遞保價服務進行規範,各快遞公司單方面以條款格式列舉了保價服務的賠償標准,且默認消費者同意其條款,這類條款明顯減輕了快遞公司責任,卻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屬典型的霸王條款。(王曼亭 學生)

  微評:“保價費不保價”最起碼存在兩個問題:一是保價郵件出現損壞問題時到底該賠償多少,需要形成一個行業標准;另一個問題是,標准和規範應該明白告知用戶,而不是通過格式合同霸王條款,剝奪用戶的知情權與選擇權。(毛建國 評論員)

  微評:監管部門應盡快制定全國統一的快件保價賠償標准,建立公平合理的保價費用、賠償依據、賠償標准、糾紛調解等機制,規範快件保價賠償服務,讓各物流公司的保價賠償服務標准化、流程化,以促進物流業的良性發展。(江德斌 研究員)

  (來源:廣西日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