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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誠信者“無事不擾” 對失信者“利劍高懸”
http://www.CRNTT.com   2019-07-26 21:52:04


圖片來源:東方財富網
  在7月18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部門負責人介紹了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情況,并答記者問。

  “通過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有利於提升監管效能、維護公平競爭、降低市場成本,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制度機制和社會風尚。”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對危害人民群衆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失信行為,會采取十分嚴厲的懲戒措施,在一定時限內實施行業和市場禁入,有些要永久逐出市場。

開展分級分類監管

  “失信代價過低、懲罰過輕、傳播少是目前失信問題高發、頻發、複發的重要原因。”連維良說。

  全面加強信用監管,是否意味著企業承受的監管壓力會變大?對此,連維良表示,不同的企業監管壓力應當是不一樣的,對於存在失信行為的企業毫無疑問監管壓力將會變大,而對於依法守信的市場主體所付出的監管成本則會大幅下降。

  “信用監管的目的是要讓守信者‘降成本、減壓力’,讓失信者‘付代價、增壓力’。”連維良說,實現上述目標,必須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和科學信用評價。

  作為信用監管的最突出特點,分級分類監管是根據不同企業的不同信用狀況實施差別化監管措施。對守法誠信的企業“無事不擾”,盡可能地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對違法失信的企業“利劍高懸”,增加抽查比例和監管頻次。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分級分類監管的話,就是‘讓守信者無事不擾,讓失信者時時不安’。企業要想降低自己的監管成本、減輕監管壓力,就必須下大力氣改善自己的信用狀況。”連維良強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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