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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保護生前預囑,讓生命安寧謝幕
http://www.CRNTT.com   2022-07-06 16:50:20


  近日,深圳市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深圳市也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

  生前預囑,與我們一般理解的遺囑并不相同,它特指人們在意識清楚時簽署的,說明在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的指示文件。《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第七十八條規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提供具備下列條件的患者生前預囑的,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實施醫療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複蘇等創傷性搶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進行或者不進行原發疾病的延續性治療等。

  死生亦大矣,生與死都是人生的必然經歷。在過去,因為種種原因,我們往往對死亡諱莫如深,對如何走向死亡等話題刻意回避。可實際上,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如何面對死亡,是人生的必修課。

  那麼,當生命不可避免地走向終點,任何醫療措施都無法挽回時,是不惜一切代價地使用各種手段延緩死亡,還是順其自然,安詳、有尊嚴地離世?不管是哪一種選擇,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患者本人。但在很多情況下,家屬因為不忍心等原因,往往直到最後一刻都不放棄積極治療,不光耗費大量金錢,也讓患者極度痛苦。

  我們期待生命始於安樂,也希望生命終於安寧。如何讓生命有尊嚴地謝幕,在全世界範圍內都是一門新興學科。其中,推廣安寧療護,為疾病終末期或老年患者在臨終前提供身體、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關懷等服務,控制痛苦和不適症狀,提高生命質量,幫助患者舒適、安詳、有尊嚴地離世,是大勢所趨。今年3月,國家衛健委等15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健康老齡化規劃》中就明確提出,發展安寧療護服務,穩步擴大安寧療護試點,完善安寧療護多學科服務模式,提高老年人和疾病終末期患者生命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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