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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迪“小滿”廣告抄襲,如何變“小瞞”為“皆大滿意”?
http://www.CRNTT.com   2022-05-24 16:42:19


  二十四節氣中的“小滿”剛過,一則以“小滿”為主題的奧迪汽車廣告卻被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抖音博主“北大滿哥”發視頻稱:此廣告涉嫌抄襲他的視頻文案。奧迪和涉事的廣告公司已就此事發布聲明致歉。

  知名汽車品牌聯手大牌廣告公司,再加上著名藝人的號召力,推出的廣告產品不僅沒有“1+1+1>3”,反而對各方產生了負面影響,歸根結底是敗在了“小滿”變“小瞞”上。把知識產權拋諸腦後,叠加了再多的“1”,也只能落得“歸零”的慘淡下場。廣告文案“查重率99%”實屬業界醜聞,相關廣告公司和品牌方的工作人員,要麼是業務能力不足,要麼是職業操守不高,這樣一則廣告在注重知識產權保護的今天,顯得那麼不合時宜。

  抄襲來的“小瞞”廣告,自然無法讓人“滿意”,人們在批評這則廣告的同時,更想搞明白一個問題,普通人創作的作品該如何保護?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自媒體時代,人們各展所長進行自我表達,越來越普遍地參與各類創作活動。從隨手拍的美照到有感而發的詩句,從“抖包袱”的短視頻到“幹貨滿滿”的專業意見表達,各大平台上活躍著一批批“民間高手”,數據的“海洋”中時不時會閃現出一顆顆“珍珠”。全民創作讓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變得更為複雜,以往賣假貨、傍名牌之類的侵犯大企業知識產權的現象仍然存在,但同時自然人的創作也成為侵犯知識產權的“重災區”。漫畫家的畫作被塗改盜用,自媒體人的文章被“洗稿”抄襲,攝影愛好者的作品未經許可被用於商業推廣……數字化傳播讓侵權變得更加容易,普通人取證、維權卻變得更加困難。畢竟像“北大滿哥”這樣被大品牌抄襲鬧得滿城風雨的案例并不算多,更多的情況是,創作者搞清楚侵權主體的身份就要費上很大力氣,更別提起訴的時間和精力。若是盜用行為的商業盈利不高,也許維權獲得的賠償也極其有限。

  全民創作的熱情,需要法律的保駕護航。知識產權保護法不僅是大企業打擊“山寨”的“矛”,也是每個人呵護創作心血的“盾”。在傳播節奏更快的今天,法律之“盾”不應是阻止創作交流的“壁壘”,而應是促進靈感碰撞的“會堂”。在網友對奧迪抄襲廣告的評論中,有一則獲得高贊:“奧迪不必下架如此美好且激勵創意的廣告,請支付引用的原創作者的相關合理費用,則可皆大歡喜,有何不可呢?”當企業的推廣計劃與某個民間作品合拍時,抄襲盜用“勝之不武”,另謀他策“棄之可惜”,能以合理的費用征得原作者同意,乃至邀請原作者親自操刀下場,可謂真正的“皆大滿意”。但就連知名品牌也都會犯下抄襲盜用的錯誤,提醒我們單靠自覺恐怕不足以實現這種理想狀態,只有讓抄襲者切實感受到法律的“牙齒”和輿論的“舌頭”,徹底放棄僥幸心理,才能呵護好、鼓勵好人們的創作熱情。對此,從法律工作者到平台運營方,從專業創作者到普通讀者,全社會都應共同為這個美好目標而努力,讓知識的海洋裡“天下無賊”。(來源:新華報業網 作者: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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