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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滿廣告片“翻車”的警示
http://www.CRNTT.com   2022-05-24 16:28:21


  5月21日,奧迪與劉德華合作的一條名為《今日小滿,人生小滿就好》的廣告片發布後受到質疑,一名叫“北大滿哥”的博主指出廣告視頻文案抄襲其去年發布的視頻作品,并將兩個視頻進行了逐句對比,對比結果顯示,廣告片中的文案和“北大滿哥”視頻中的高度相似。5月22日,相關方先後發布聲明:奧迪承認“監管不力、審核不嚴”,承接制作廣告的上思廣告公司承認在未與版權方溝通的情況下直接使用了“北大滿哥”的文案內容,劉德華發文表示對“北大滿哥”造成的困擾深感遺憾。

  相關方及時發布聲明認錯或道歉的態度值得肯定,但道歉遠不是終點,這起事件中暴露出的版權問題值得認真思考。

  對於小滿廣告未經授權使用他人文案這件事本身,輿論大多認為最重的“板子”應落在廣告視頻文案身上,因為從行文順序到語言表述幾乎照搬,體現出其對原創作者缺乏最起碼的尊重,也從一個側面說明抄襲的成本很低。試想一下,廣告文案創作者但凡對竊取他人作品有一點“怕勁兒”,也不會把這樣一份文稿提交上去。筆者認為,相關行業協會對此應當建立黑名單制度,將那些有抄襲“前科”的從業者與機構列入黑名單,以警後人,也提示廣告商慎重考慮與這些可能帶來版權合規風險的從業者與機構合作。

  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廣告內容把關者去哪兒了。廣告主委托廣告公司請明星拍攝廣告視頻,中間要經過多道審核、確認程序,但凡有一道關把住,也不至於鬧到重金攝制的廣告片反成“秒打臉”素材的地步。其實,小滿廣告這件事不是孤例,此前,海報設計涉嫌抄襲、廣告中未經授權使用他人攝影作品等事件不勝枚舉,這反映出整個廣告內容創作行業存在亟待解決的大問題——缺乏版權合規審查機制。

  廣告公司等內容制作機構的價值在於提供安全的內容產品服務,這是一切合作的前提。基於這個前提,內容制作機構應加強對員工版權合規的培訓,并制定嚴厲的措施懲戒抄襲行為,警示員工抄襲將會付出沉重代價。內容制作機構的內容審核部門和法務部門則應就文案、圖片、視頻等進行全方位的版權合規審核,嚴格查重,也可以請閱歷豐富的業內專家進行把關。

  廣告主也不能掉以輕心。在合作之初,廣告主就應與內容制作機構在合同中明確版權侵權責任,如果廣告中使用了他人作品,可以要求內容制作機構出具作品使用許可,如果內容制作機構聲稱是原創作品,則可以要求其提供作品登記證書等佐證材料。

  筆者希望這次廣告片“翻車”事件能够給廣告行業帶來警示,讓侵權懲戒機制建立起來,讓版權合規審查機制完善起來,不讓廣告內容“帶病上路”。(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作者:隋明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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