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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案監管人員被重判是一種警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6 13:20:22  


“瘦肉精”利益鏈(示意圖)
  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沁陽市人民法院分別公開開庭審理了兩起涉“瘦肉精”刑事案件,重判5名被告人,彰顯了我國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決心和力度,警示那些利欲熏心、置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於不顧的食品生產銷售者: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食品安全事件發生頻率越來越高,影響越來越大。種種問題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動搖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嚴重損害國家形象,人民群眾深惡痛絕。

  從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可以看出,被告人劉襄等人明知使用“瘦肉精”喂養的生豬進入食品環節後會發生危害廣大群眾生命健康的嚴重後果,但為了攫取暴利仍然大量非法生產並銷售“瘦肉精”,致使使用“瘦肉精”飼養的生豬大量流入市場,嚴重危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並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只有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才能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營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環境。

  加大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是確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對於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法從重處罰。在河南“瘦肉精”案件中,人民法院對負有監管責任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人員也分別處以有期徒刑6年和5年的刑罰,這個判決必將警示對食品安全負有監管職責的執法人員切實擔負起監管職責,堵住食品安全生產各個環節的漏洞。(時間:7月26日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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