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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貪“許三多”:一審獲死刑後仍認為領導會相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3 18:31:06  


漫畫:“許三多”
  死刑不期而至,給許邁永15年貪腐之路畫上句號。知情人士稱,此前的許邁永一度相信“自己被判無期(徒刑)都是重了,15年比較合適。”

死刑來臨

  兩個月前的庭審中,許邁永的最後陳述坦露了其內心最後的希望。許邁永陳述,2009年4月13日被“雙規”後,經紀委辦案領導談話、講政策,他從4月28日起,開始陸續徹底交代問題。

  許邁永稱,在浙江省紀委對其實施雙規的八個多月中,他寫了2000多頁紙的主動交代材料和3萬多字的悔過書。“全面、徹底、透徹”地交代了所有違紀違法問題,放在別人賬戶上的資金、房產、股票,包括貴重物品,也全部作了如實交代。

  他認為,自己有自首情節,同時贓款贓物沒有揮霍,主要用於投資,增值部分也願意上交國家。另外,他還向紀檢、檢察部門提供其他人犯罪的線索,有檢舉立功行為。

  情勢並未如其所願,一審法院寧波市中院對這些許邁永奉為救命稻草的行為並未采納。法院認為,“起訴指控的許邁永貪污、濫用職權及部分受賄事實,許邁永是在有關部門已掌握相關線索的情況下交代的,不具有自首情節。”

  同樣,法院亦認為,“雖然許邁永在有關部門不掌握的情況下交代了部分受賄事實,但鑒於其在庭審中推翻原有罪供述,拒不認罪,故不足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一審判決認定,許邁永在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在其任蕭山市副市長,杭州市西湖區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等職務期間,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取得土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承攬工程、解決親屬就業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索取浙江坤和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寶庫等14人送給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5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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