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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吐了不算喝酒”真荒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1 18:26:49  


  “五條禁令”的確不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可這並不成為“五條禁令”違法的理由。在我們國家,屬於廣義上的法律包括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國務院通過的行政法規、地方人大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通過的規章。“五條禁令”作為一種公安部內部的紀律處分措施,並不需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通過,由公安部通過就行,所以,“五條禁令”在立法程序上並不存在問題。

  那麼,“五條禁令”的內容是否存在與上位法相衝突,存在違法呢?“五條禁令”中某些條款,例如民警違反規定“株連”上級領導的做法,一些人對此有爭議,可存而不論。不過,“五條禁令”對於禁酒的規定,並不存在問題。

  且看“五條禁令”中稱“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這樣的規定,有利於嚴明公安隊伍紀律並有利於提高警務工作能力,如此規定是在公安部紀律處分權限之內。並且,2010年4月21日,由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公布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對此作了重申,“工作時間飲酒或者在公共場所酗酒滋事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造成後果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開除處分”。郭政委針對記者對於“禁酒”的提問,不正面回答飲酒是否違規,而指責“五條禁令”違法,不知用意如何?

  郭政委指責“五條禁令”是違法的,看來,他真是懂法的。他不但創造了喝酒吐了不算喝酒的理論,還為鐘顯聰“戴避孕套不算強姦”辯護說:“由於他的辦案方式方法,辦案過程中摻雜了自己的語言,引起媒體炒作,造成不良影響”。如此避重就輕的調查手法,完全可以看見,郭政委在指責“五條禁令”違法中犯了低級錯誤,而且是玩弄法律於股掌。這樣的調查組能調查出什麼真相來呢?我看不如上級機關趁早撤了這個調查組,重新組織調查組進行認真調查。(時間:7月20日 來源: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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