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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叫板公安部 拿什麼來拯救弱智官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1 17:54:39  


  貴州畢節“女教師被強姦一事”持續發酵,發明“戴套不算強姦”的阿市鄉派出所副指導員鐘顯聰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紀委調查。畢節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又發驚天之論,當記者問到警察周二中午喝酒是否違反公安部禁令時,他說:“公安部的五條禁令從嚴格上來說是違法的,它們並非經過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河南商報》7月19日A19版)

公安局政委為何叫板公安部

  郭少全確實提出了一個嚴峻的問題:公安部的五條禁令違法嗎?禁止工作時間飲酒違法嗎?公安局政委竟然叫板公安部,讓人看到的不是他的法律水平,也不是他堅持真理、挑戰權威的勇氣,而是無知無畏者的表演。對於他提出的問題,不需要公安部來回答,我這個老百姓也會說出幾點理由。

  一方面,公安部有權制定內部管理規章。確實,公安部的五條禁令不是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的,這能說明什麼呢?只能說明五條禁令不是法律而已。但是,不是法律,不等於公安部就無權制定,也不等於就沒有執行的效力。法律並不能解決一切社會問題,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部門可以制定內部規章,單位可以制定紀律,這些同樣具有約束作用。

  另一方面,五條禁令並不與法律規定相抵觸。不錯,非工作時間,公務員也有行動的自由,也並沒有法律規定公務員中午不准飲酒。但是,這些一般公民所具有的私權空間,在公務人員面前,卻可能受到限制和壓縮,這就是在其私權行使可能影響到公權行使時。公務員午間飲酒,會對機關廉政建設帶來妨礙,會影響工作質量和效率,為了保證公務員正確履行職責,禁止午間飲酒是必要的。因此,為了加強公務員隊伍的建設,公安部頒布五條禁令正是法律精神的具體化。

  一個市的公安局政委,居然認為公安部的五條禁令違法,我們看出的是一些身負執法之責的幹部對法律一知半解。他只知道警察也有私權,卻不知道私權必須服從公權;只知道人大可以制定法律,不知道部門也可以出台規章。當公安局政委都認為公安部五條禁令違法時,他們又怎能認真落實五條禁令?

  這條新聞中,郭政委又有了一個新的發明:當記者問鐘顯聰有沒有喝酒時,郭政委的回答是,“喝了兩口,就全部吐了。”“吐了不算喝酒”,這和“戴套不算強姦”一說有的一拼了。這樣的公安局幹部保一方平安,能讓老百姓放心嗎?公安部,你們放心嗎?公安幹部隊伍建設,該下點真功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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