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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禁酒令違法?畢節郭政委真“有一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1 17:43:20  


公安部“五條禁令”資料圖片
  近日,貴州一女教師稱醉酒後被官員強姦,警察鐘顯聰辦案時稱戴避孕套不算強姦。隨後,鐘被停職調查。隨後,畢節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記者問:“鐘顯聰中午出去飲酒,是否違背公安部的五條禁令?”郭少全回答:“為什麼要出台這五條禁令呢?這五條禁令從嚴格上來說是違法的,它們並非經過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郭少全繼續說:“因為當地是個苗族鄉,按照當地的風俗習慣,當地官員就邀請派出所副指導員鐘顯聰赴宴吃午飯。鐘顯聰當天因要奔赴普宜鎮辦事,學校領導敬他的兩杯酒,他喝後均全部吐在地上,還未吃飯就先行離開。”

  公安部對全體公安幹警設置了一道高壓線——工作日不得飲酒。可是經過郭政委的解釋:原來公安幹警工作日不是不可以飲酒,關鍵是有怎樣充分而必要之理由。我們不妨看看郭少全為屬下鐘顯聰找出了哪些飲酒的理由,也好開開眼界,以免日後議論時讓人笑話咱孤陋。

  理由一:公安部禁酒令是違法的。公安部頒發的五條禁令是一個部門規章,未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就如同美國繞過聯合國對主權國家動武一樣,本質上都是違法的。瞧瞧,政委就是政委,這理論政策水平一點兒都不賴,竟然找到禁酒令的“七寸”,不知公安部領導對此有何感想?

  理由二:鐘副指導員等幾位公務人員工作日飲酒完全是為了民族團結的需要。現在阿市鄉地方官員如此熱情,豈能拂了人家的一片好意?喝酒事小,民族團結事大,為了一紙禁酒令,惹得少數民族兄弟不高興,這責任誰來擔當?

  理由三:將喝進去的酒又吐出來不算飲酒。鐘副指導員雖然喝了點酒,但他腦袋清醒得很,在紀律的約束下,又將香噴噴的酒吐到地上,這能算飲酒嗎?真是難為鐘副指導員了,既沒有拂了主人一片盛情,又沒有違反工作紀律,情急之下逼出如此大智慧,難得難得!(時間:7月20日 來源:《雲南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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