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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高爾夫球場先治腐敗
http://www.CRNTT.com   2011-06-21 11:51:31


  在坊間,“高爾夫”其實還有一個響亮的名字叫“高而腐”;在所有的腐敗行為中,專門有一種就被命名為“高爾夫腐敗”。去年,溫州高爾夫球協會成立的報紙廣告中,溫州市20多名現職副處級至副廳級領導幹部名單和職務赫然在目,占據協會領導席位的“半壁江山”。官員與高爾夫之間的那點秘密,由此可見一斑。假如對全國600家高爾夫球場來一次系統調查,官員會員比例會有多高呢?有多少是在拿著納稅人的錢瀟灑揮杆呢?

  更何況,建設高爾夫球場,不僅官員們多了個免費而又高檔的休閑好去處,往往還被視為提升地方形象、拉動富人消費的必有項目;而開發商可以高爾夫球場建設為由大量圈地開發樓盤,用高爾夫球場帶動房價地價上漲,創造多重利益。正是因為官員與開發商“力往一處使”,所以針對高爾夫球場的中央禁令,非但未能令行禁止,球場亂建反而快速瘋長。

  國土部曾嚴厲批評:違法用地屢禁不止是地方政府主導的結果。高爾夫球場在禁令下瘋長,顯然更是如此。如果地方政府嚴格落實了中央禁令,數百家違規球場不可能在短短7年時間內,如雨後春笋般批量冒出。

  連出10個禁令,卻連冒數百家球場,觸目驚心的高爾夫球場違規建設,應該得到嚴厲懲處。對於已經建成並投入運營的違規高爾夫球場,應該像清理違章建築一樣進行嚴格限期清理;否則,哪怕禁令再多,只要既成事實就可以既往不咎,將無異於對更多違規行為的縱容和鼓勵。

  最為重要的,是對地方官員公然違反中央禁令、違法批建高爾夫球場的失職瀆職行為進行嚴厲問責。對於隱藏在高爾夫球場中的腐敗——哪些官員是會員,支付昂貴會員費的經費來源是什麼,有沒有權力尋租交易等,也應該像處理“周久耕天價煙事件”一樣,順藤摸瓜深入調查。唯有嚴格追究地方政府違規批准高爾夫球場之責,同時從主力消費群中驅除官員群體,高爾夫球場建設熱才能被真正遏制。(時間:6月21日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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