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都是機密!“陳律師”硬拗的慣技必無限上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5 08:37:15  


  中評社香港1月25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登評論文章說,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裁定六件“外交機密”案“非機密”,若“總統府”不提出當初核定為機密的證明,即開放閱卷。“總統府”除復函警告法院謂此六件“均屬‘國家’最高機密,內容不得對外公開”外,並聲稱陳水扁已決定近日內親自聲請釋憲。

  當初只由挺扁的綠委聲請釋憲,扁本人還裝腔作勢地說“如一審有罪就辭職”。現在眼見法院審案逐漸逼近貪汙共犯的犯行真相,不僅出言恫嚇法院,且擬以親自提釋憲來阻擋法庭審理;究其原因,無非是圖窮匕現,要不擇手段地以所謂“機密在我腦袋裡”來耍賴了。 

  文章說,其實,若可用“機密在我腦袋裡”阻擋審判,以“總統”刑事豁免權作保護傘,讓法院不得審理自己及吳淑珍、馬永成等人在“國務機要費”中的犯行;那麼,何不乾脆宣稱台開案的趙建銘父子、太百案及收萬海鑽戒的吳淑珍,乃至司法黃牛案的陳哲男,都是奉陳水扁之命在辦“機密案”?這樣一來,豈非所有府邸貪瀆案都可用“機密”加以掩蓋?

  官邸曾公然以“國安”津貼給羅太太、阿卿嫂,故扁若宣稱一妻、二秘、三師、四親家等人的行為均是“國安機密”,均不受司法管轄,民進黨顯然也仍會照單全收。問題是,當初扁可能以為在其威懾下,陳瑞仁不敢起訴,承審法官更不敢真的審案,所以才未自始就端出“‘國家’機密特權”的大帽子。 

  文章認為,看著吧!隨著案情逐漸明朗化,身為貪汙共犯者的罪行逐漸無所遁形,扁必定會將“機密在我腦袋裡”的辯詞無限上綱,企圖以此來迴避司法追訴。這是“陳律師”硬拗的慣技,一切貪瀆,都是機密啦!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