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正式提出釋憲  卓榮泰代表聲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5 14:35:18  


陳水扁提“釋憲”自救。
    中評社香港1月25日電/台“總統府”先前傳出有意針對機要費案聲請釋憲,“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今天上午代表陳水扁,前往司法院提出釋憲聲請,同時聲請暫時處分,請司法院命令台北地方法院停止訴訟程序並廢棄開放閱卷的裁定。 

  卓榮泰宣稱,機要費是眾人矚目的案件,民衆期待法院能依法獨立審判,對於目前憲政爭議引發的問題,既然法官無法依憲法原理認定,陳水扁基於對法律的尊重,必須捍衛憲法中“總統”的職權與地位,唯有透過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釐清。 

  卓榮泰還稱,陳水扁被列為共同正犯,吳淑珍遭受檢察官起訴,以及台北地院後續審理本案行為,應已違反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另外,台北地院數度函請“總統府”提供機密外交資料,與“國家機密特權”也顯有違背。陳水扁不能因為個人及家人受人懷疑指控,忽略“總統”刑事豁免權及“機密特權”的重大憲法問題。

  中央社報道,卓榮泰強調,陳水扁基於保障與捍衛“總統”的憲政地位,為維繫民主憲政體制,爰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聲請大法官為憲法解釋,以釐清憲法第五十二條適用疑義,及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刑事訴訟法第一七六條之一是否牴觸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疑義,維護憲法尊嚴。

  另外,台北地院北院錦刑團95矚重訴字第0960001154號函的內容,已構成重大明顯違憲,且將造成侵害陳水扁職權與洩漏“國家”機密等無法回復的損害,情況急迫,司法院應立即為暫時處分,命令台北地院停止全案訴訟程序,並廢棄台北地院開放閱卷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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