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瑞仁書面澄清:陳水扁主動提供“機密文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01 11:30:10  


  中評社香港7月1日電/在“國務機要費”弊案中,陳水扁否認機密文件是經過同意才被查扣,承辦檢察官陳瑞仁立刻反駁,他強調機密文件分三次查扣,每一次“總統府”都是全力配合,甚至還有一次是陳水扁主動提供,況且陳水扁在出訪帕勞時,也說過自己配合調查,前後比對,陳水扁好比在自打嘴巴。 
 
  對於“國務機要費”弊案中,被檢方查扣涉及機密外交的文件,“總統府”發布新聞稿,強調是沒有經過陳水扁同意,就被檢方擅自查扣,這項說法可惹毛了當初承辦的檢察官陳瑞仁。 

  因此,在檢改會的網站上,同樣也出現了這篇新聞稿,寫明了當初檢方要查扣機要費相關帳冊,主要是分成三次,第一次是2006年7月19日第二次是2006年7月31日,這兩次都是用函調的方式,至於請“總統府”提供機要費的相關核銷憑證第三次,陳水扁二度應訊時,主動提供相關文件。 

  據東森新聞報道,陳瑞仁強調,一切證物都是“總統府”自行提出,雖然心中有打算函調被拒絕,就要聲請搜索“總統府”,但是這個想法從來沒有說出口。 

  他表示,後續再請教陳水扁問題時,陳水扁也沒有意見,況且陳水扁在出訪帕勞時,也強調自己會充分配合調查、沒有任何的抗拒,如今卻發生陳水扁否認有同意檢方查扣文件,一時間陳瑞仁吃了大口黃蓮,心中的不滿全部在網路上抒發,至於事實為何?只能留待法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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