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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陳水扁如何耍賴也逃不過法律制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4 13:29:19  



  事實上,“總統府”的官員也好,被告的律師團也罷,當然都明白這些主張的荒謬,但卻一再強詞奪理,其關鍵不在於他們好辯,而是那六件秘密外交工作,不是子虛烏有,就是或有其事,也不是“國務機要費”所支應,所以根本就找不到任何核定機密的文件,當然也查不出文號,為了掩飾陳水扁的謊言,就只有以耍賴的手段硬拗。

  純就訴訟策略而論,把純粹違法問題拉高到憲政層次,用“總統”豁免權來保護其不受刑事訴究,不可謂之不高明。但是機關算盡,總要回歸“國法”與天理,既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豈有“總統”明明犯法,卻能逍遙法外之理?何況“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僅限於任內,豈可無限擴張解釋,讓“總統”享有絕對且永久的刑事豁免權?

  社評說,有鑒於此,我們深盼本案被告的律師團,為當事人辯護固然要據理力爭,卻絕不能著良心,更不能失掉良知,否則就算贏得官司,也等於賣掉靈魂!法諺:“法乃正義之準則,違反正義準則之行為,即屬違法之行為。”又雲:“逃避審理者,等於自白有罪。”律師團何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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