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SOGO案吳淑珍脫身,意料之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09 10:22:50  


  中評社香港10月9日電/人民日報海外版台島夜話今日刊登評論文章說,臺北地檢署匆匆簽結SOGO禮券案,以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對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太平洋物流董事長李恒隆、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等6人提起公訴。吳淑珍、黃芳彥涉案證據不足,全案簽結。

  文章說,這個調查結果早在每個人的預料之中。臺北地檢署與執政當局及時緊密的配合,選在倒扁風潮正烈、掀起陣陣巨浪的關口結案,宣佈扁嫂與SOGO禮券案證據不夠充分,有驚無險地讓她又逃過一劫。無論大家怎麼看這個案子,檢方的說明多少也揭發了部分真相。吳淑珍確實從李恆隆那裡“間接”接受了SOGO禮券,詳細數量有多少?檢方沒提,但是有證據顯示扁嫂在SOGO消費了27.7萬元的禮券。檢方卻把這筆27.7萬的花銷,轉而用作吳淑珍並未介入SOGO經營權的最有力證據。北檢署發言人認為,區區27.7萬的SOGO禮券,已證明吳淑珍不會因這麼小的利益涉及SOGO的經營權之爭!

  以這種解釋來為吳淑珍開脫,可能令扁嫂也啼笑皆非。莫非檢調在影射:“第一夫人”的價碼很高,27.7萬禮券的蠅頭小利哪能打動她的心、降尊紆貴下來攪和SOGO經營權呢?有人提出質疑,吳淑珍至少收了27.77萬元的禮券,平白接受商人的巨額禮物,難道不觸犯法律嗎?

  文章指出,阿扁曾公開宣稱任何一位“第一家庭”成員如果收受李恆隆等人的禮券(後來又修正為如果“直接”收了李等人的禮券),他將辭職下臺。檢調單位依照這句話作偵辦本案的指導原則,證實“第一家庭”從黃芳彥那里間接收了禮券,也查明了黃芳彥從李恆隆處拿了至少價值250萬元的禮券。李恆隆曾送出千余萬元禮券,這些數目龐大的禮券流向何方?檢方沒說明,表示還需要繼續偵辦查明。但是本案已經正式簽結提起公訴了,又怎麼去繼續偵辦呢?

  檢調單位解釋,吳、黃等人不是公務員,故此“公務員懲戒法”對他們不適用。然而當初為什麼說謊?又拱出貴婦人團,說禮券是她們集資買的廢話?現在他們已不顧及任何道德了,阿扁等人與一般罪犯一樣,只要司法機構認為他們沒有罪,或查不到具體不法行為,他們就接著幹!這叫隨心所欲而不逾矩,因為那個“矩”是由他們定的,司法單位承旨之後才作裁奪。

  文章認為,雖宣稱偵結本案,但全案的漏洞和疑點仍在。今年7月6日黃芳彥由美返台,黃與李恆隆對質,李恆隆稱分三次付給黃禮券,第一次100萬,第二次400萬,最後一次500萬元,總額超過1000萬元,黃芳彥在庭上對此沒有異議。偵結書中卻說李只拿了250萬,對千余萬元禮券的去向完全擱置。李恆隆曾多次向媒體表示,他握有數卷錄音帶,可以證明“第一家庭”的確介入SOGO經營權,後來錄音帶的事也不了了之了。這還只是全案中交代不清的兩件小事而已。難怪起訴書一出爐,被告6人齊聲喊冤。

  文章總結說,檢方以證據不足不起訴吳淑珍,對阿扁而言,是一場及時雨。因為在民進黨內,特別是中壯世代已發出聲音,如果檢調對吳淑珍提出訴訟,他們就要求阿扁下臺。現在無論如何“第一家庭”暫時緩了一口氣,他們從這一輪的司法調查中又全身而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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