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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修黨章為馬解套?吳敦義:沒這樣的規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15 14:05:59  


吳敦義指出,黨中央並沒有這樣的規劃,目前將遵守黨章的規定。
  中評社香港2月15日電/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今天說,部分中常委與黨員主張修改黨章有關黨員經判決有罪就不能被提名的規定,放寬為符合“經判決確定者,不得為候選人”的法律規定,但是黨中央並沒有這樣的規劃,目前將遵守黨章的規定。

  國民黨刪除起訴就停權的排黑條款,讓遭到起訴的前黨主席馬英九可以參加黨內“總統”初選。面對馬英九有可能一審被判有罪,黨內研議,將修改黨章有關黨員經判決有罪就不能被提名的規定,放寬為符合“經判決確定者,不得為候選人”的法律規定。

  中央社報道,吳敦義上午在國民黨中央召開記者會表示,不論是“總統”選罷法或是公職人員選罷法,都規定“經判決確定者,不得為候選人”,民進黨的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也規定,經判決確定者不能提名。

  他說,國民黨黨章中,經法院判決有罪者,無論判決是否確定,一律喪失參與黨內初選資格,並不得提名的規定,已經較台灣的法律和民進黨的規定更為嚴謹。

  吳敦義表示,黨紀處分規程在去年六月修改時規定,黨員起訴先行停止黨權,黨內提名辦法在去年七月修改,規定黨員經起訴就喪失提名登記資格,因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處以停止黨權處分者,應即撤銷其推薦,停止為其輔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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