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4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刊登社論說,正當二○○八“總統”大選進入最後的資格賽,一向被視為最潔身自好、且最有勝選機會的馬英九,卻在此時因市長特別費案遭到起訴。此一司法案件原被認為極具爭議,檢方選擇在春節前夕公布起訴,不僅使形勢丕變,也不啻將數萬行政首長捲入貪汙泥淖,更將對台灣憲政情境產生巨大的衝擊。
社論指出,馬英九被檢方起訴的理由,是他將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卻未全數支付於公用,因而被認為有“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嫌,遭以貪汙罪名起訴。市長室前秘書余文則以貪汙和偽造文書罪名被起訴,另有多名秘書人員以偽造文書遭緩起訴處分。檢方雖羅列了諸多理由,認定馬英九未將特別費全部用於公務支出,因而具有“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的概括犯意;可惜,起訴書中始終沒有真正釐清社會對特別費“制度性陷阱”的疑問。
就像外界向來對此案的認知,特別費的性質疑義造成馬英九今日身陷危機,這並非馬英九一人的問題;包括了稍早亦為此遭到檢舉的民進黨四大天王,乃至於“司法院長”翁岳生在內的諸多行政官員,都有相同的問題。如果地檢署能考慮此案的“共業”性質,而將相關人等的案件併案處理,或許較能避免個別案件的偵辦誤差。然而,馬英九在政治力交會下首當其衝遭到起訴,承受了最大、最深的衝擊。
社論說,誠然,馬英九在此案過程中有些說詞前後不一之處,包括他事後捐出一千多萬元給公益機構,都被法界認為不是明智之舉,甚至因此遭檢方認為“事後補救,無濟於事”。但就憑這些“技術性”的錯誤,檢方即稱馬英九蓄意貪汙,恐怕各界也有不同看法。馬英九堅稱沒有犯意,並強調“一路走來始終清白”,顯然即出於這種“並無貪汙,卻受制度所害”的認知。如果特別費問題是“歷史共業”,這個“共業”現在卻落在馬英九一人身上,恐怕難稱公平。
從偵查過程看,我們很難說此案有“司法迫害”的意圖,也不相信檢察官受到什麼政治力量的操控。但即使如此,我們仍不以為檢方對此案作了最妥適的處理。長期以來,絕大部分政務官員將特別費認為“實質補貼”或“酬庸”,即使在特別費案爆發後,許多官員仍持此看法。檢察官對特別費的屬性或有不同見解,但驟依台北市議會規定的領支程序認定馬英九“貪汙”,若同一原則不能推定至其他所有政務官,其觀點勢必在日後的審判中受到高度挑戰。
不僅馬英九的個人認知和檢察官的法律認定有巨大落差,昨日消息傳出後,許多民眾也強烈表達“相信馬英九清白”的意見。可見,檢察官的心證和社會大眾的心證,也有很大的落差。在司法機制下,馬英九不得已背負了這個“制度殺人”的十字架,社會積蘊已久的“馬英九憧憬”也勢必受到強烈的衝擊,甚至破滅。
社論指出,馬英九被起訴,民進黨無疑是最大的政治獲利者。昨天綠營人士的振奮之情,即說明了一切。就目前的情勢發展而論,“國務費”案非但未能羈絆現任陳水扁,但特別費案卻是纏住了國民黨在二○○八“總統”大選最有勝選可能的馬英九。如此一來,大局丕變,民進黨在二○○八年尋求勝選可說增加了有利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