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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銅梁縣原書記 12萬元賣財政局長職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13 09:32:02  



  ●夫妻上陣 低價買房高價賣房“賺”大錢

  為搞好與馬平的關係,以便日後得到馬平的“幫助和支持”,重慶天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先後採取免除欠款、低價收購高價返購、低價出售商鋪的方式送馬平夫婦共計205.5萬餘元。

  經法院查明,2000年9月,馬平之妻沈建萍與天龍公司簽訂購房合同,購買位於重慶南岸的金紫大廈一套商品住房,總價29萬餘元,約定其中14萬餘元的欠款由銀行按揭貸款支付。次年2月,天龍公司向沈出具了購房全款發票。同年3月,當銀行將沈建萍申請的15萬元按揭款劃到天龍公司賬上後,10月雙方又約定將這15萬元按揭款作為馬平夫婦另外購買天龍廣場門面款,而其原來的所欠房款14萬元一併勾銷。後沈建萍取得該住宅的房地產權證。由此確認其收受賄賂14萬元的事實。

  2001年2月,二人以其女兒的名義,用每平方米1萬元的價格購買南坪商業大樓負1樓面積為27.5平方米的商鋪,總價27.5萬元。2003年6月,天龍公司在銅梁縣投資興建重慶金江水泥有限公司,為了爭取馬平對此專案的支持,公司決定單獨回購馬平購買的商鋪,回購價格為2萬元/平方米,並于當年7月支付沈建萍54.68萬元,二人從中收受天龍公司27.18萬元。

  法院還認定,馬平夫婦採取低價購買商鋪收受164萬餘元賄賂。在得知天龍公司即將開發南坪正街的天龍廣場專案後,馬平夫婦與天龍公司約定購天龍廣場門面。2003年初,雙方簽訂購買99號門面的合同,單價每平方米5000元,總價49.275萬元;以每平米2000元價格購得101號門面。經評估,99號門面市價為2萬餘元/平方米,而101號門面的售價為5000元/平方米。

  天龍公司負責人表示,出售給馬平的兩個門面價格與市價相差100多萬元,主要是看在馬平是縣委書記的份上。

  ●投懷送抱 為行賄者全程服務

  法院一審認定,馬平在擔任中共重慶市銅梁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223.6363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這位縣委書記是怎樣“回報”行賄者的呢?

  作為對天龍公司的“回報”,法院認定馬平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為其謀取非法利益,如安排銅梁縣分管工業的領導與天龍公司聯繫、洽談、簽訂重慶金江水泥有限公司項目投資協議書,還親自到重慶市經委為其謀得金江水泥屬重點開發專案的證明檔,後該檔成為金江水泥公司獲取國家貸款的重要資料。

  馬平還積極安排縣政府有關領導到重慶市國土局為其辦理用地手續,致使天龍公司在未支付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違規獲得40萬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證,金江水泥公司將該土地使用權證用於銀行貸款抵押。此外,馬平還違規要求銅梁縣國土局給金江公司辦理採礦許可證,天龍公司將該採礦許可證用於貸款的證明資料。馬平還親自帶領縣委領導和縣信用聯社負責人到重慶市信用聯社為金江水泥公司協調貸款1.5億元,擅自改變天龍公司與工業園區簽訂各出一半資金進行道路改造的約定,由銅梁縣交通局單方出資460余萬元進行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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