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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康莊:左閃右避 “外交機密”能救阿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5 11:19:48  





  “副秘書長”卓榮泰强調,從事“機密外交”屬“總統”特權,這是“憲法學”常識,法院要公開文件應先“釋憲”,不該製造“憲政”爭議。臺北地院函詢內容均屬“國家最高機密”,不得公開,以免損及“國家”安全和利益。雙方各不退讓,臺北地院定于即日起開放閱卷。陳水扁决定將通過適當管道,向大法官會議申請“釋憲”。

  作者表示,“公務機要費”案已經有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遞上一份“釋憲”申請,大法官會議方面還不見動靜。扁的策略是想以“釋憲”做拖延庭審的重要工具,若“釋憲”的結果對他有利,整個起訴立時化爲烏有。惟一的缺憾是“釋憲”過程太冗長,當下有臺北地院的每周一審,催逼甚急,遠水難濟近火。所以在戰術方面,扁還要仰仗台大醫院的證明書,陳唐山等的潑皮耍賴,顧立雄率大小律師在庭上的滔滔雄辯,一個多月很快就過去了。

  法院裁定的開放閱卷到底是指哪些文件呢?既然“機密外交”都存在扁的腦袋裏,“總統府”可能根本就沒有這些文件,想看也看不到。臺北地院特別指明,開放閱卷包括了高檢署查黑中心陳瑞仁檢察官密封的陳水扁等人的偵訊筆錄。這才是關鍵,特別是陳瑞仁兩次偵訊扁的記錄,有人證物證,確認扁說謊有據,陳瑞仁才起訴吳淑珍等人,暫緩起訴陳水扁。

  陳瑞仁搜集的證據很清楚明白,扁承認有用不實發票冒領公款的行爲,但是那是爲了搞“機密外交”,其中一位重要情報人員名龔××,李碧君曾向陳鎮慧領款面交龔某多次。陳瑞仁攻破李碧君、陳鎮慧的心防,供認幷無此事,發票及款子都是爲了扁嫂。二次偵訊時阿扁仍維持原來的說法,陳瑞仁恭請扁寫下該情報人員的姓名,扁一五一十的寫下龔××三個大字。

  作者指出,這該是扁生命中最大的挫敗,一時不慎陰溝裏翻船,著了陳瑞仁的道兒。事後扁只有死咬住“國家機密”這一隻救命圈,對此不再解釋,不肯多說,還說“國家機密”到他死後也要一同帶進墳墓,期望“國家機密”能爲他解套脫生。卓榮泰指陳瑞仁曾向扁保證負責保密,偵訊內容資料會封存,不公開,不泄密,非經扁同意不拆封。但是這屬于他們二人之間的協議,當檢察官發現扁說謊,衡量全體臺灣人民的安危,和滿足一個獨夫的私欲,二者孰輕孰重?他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外交機密”真的能救陳水扁嗎?至少在前五個星期中它還十分管用,拖過阿扁的任期也相當看好。但是躲過了初一躲不過十五,到了2008年5月又怎麽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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