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4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刊登小社論說,台“警政署”大約嫌警察招牌不夠威,職稱不夠猛,打算搞正名運動。警察局長改稱警察長,分局長改稱警務長,巡佐改稱高級警務佐,警員則叫警務佐。
有人說,這名稱怪怪的,日本味道特重。其實,日本衙門當初也是向咱們祖宗借名稱。唐朝,有什麼中書省,門下省,幾百年後,日本在二十世紀,還有什麼大藏省、厚生省。所以,建議警政署,何必繞彎向日本取經,乾脆直接翻中國古籍,改起名來比較省事。
小社論說,按反諷狂想邏輯,如果真要改名,那麼,乾脆刑事局改名叫捕快總局,偵三隊改名叫探子三隊,首長隨扈特勤警官隊改稱錦衣衛,台北市警察局長改為九門提督,空警隊叫飛行太保,港警改稱水寨蛟龍,這樣豈不更威更猛?
要說古色古香,不是很久以前,“財政部”就有這樣的單位。現在的關稅總局,在一九九一年之前,全稱為“海關總稅務司署”,大老闆稱為“海關總稅務司”,高雄的海關頭目,叫“高雄關稅務司”,餘此類推。
這種名稱,遺自大清帝國,一直遺到一九九一年,好不容易,才修法改成現在這名稱。不過,香港特區政府,還保有古風,還有“政務司”、“律政司”、“警務司”什麼的。“財政部”海關名稱,不宜古色古香;“內政部”警察名稱,也不宜東洋風味。
小社論表示,實在搞不懂,警察形象好不好,關鍵在風紀良窳,關名稱什麼事?如果風紀差,就算把名稱改成無敵鐵金剛,改成魔鬼終結者,又濟什麼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