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2日電/台灣的“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今天表示,“總統府”給台北地方法院的復函中已將憲政的原則與精神清楚闡釋,對台北地方法院仍未改變程序表示遺憾,且對公開機密文件,而傷害到台灣安全及利益時,應對相關人士追究其責任。
“總統府”下午函復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台北地院函請“總統府”說明六項“機密外交”資料屬“最高機密”,不得對外公開。且陳水扁的“機密特權”如有爭議當循“釋憲”解決。但台北地方法院收到函後仍決定明天開放閱卷。
“公共事務室”晚間表示,“總統府”已經在復函中把憲政的原理與精神清楚闡釋,對台北地方法院仍未改變程序表示遺憾;其次,如公開機密文件,而傷害到台灣安全及利益時,應對相關人士追究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