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拖 扁府:機密問題循“釋憲”途徑解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2 17:35:36  


  中評社香港1月22日電/台“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今天表示,有關“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院函詢陳水扁的事項,均屬“最高機密”,內容不得對外公開,以免損及台灣形象、安全與利益,且陳水扁依據“憲法”行使職權,所付予的“機密特權”如有爭議,當循“釋憲”途徑解決。

  他說,至於哪個管道提出、適合提出的主體,有多重管道,現在正考量哪個管道是最適合的。

  19日,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陳水扁核定的六件“外交機密”案為“非機密”,明天將開放閱卷,陳水扁若有不同意見,應在今天中午前函復地方法院,“總統府”已函復台北地方法院,卓榮泰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函復內容。

  卓榮泰表示,就陳水扁及相關人員,在接受檢察官詢問有關“國務機要費”案中相關“機密外交”與涉及安全事件所做的陳述,雖經檢察官做成文書紀錄,仍屬“絕對機密”,法院是否可以准予公開閱卷、公開內容,不無疑義,因此,陳水扁的“機密特權”如有爭議,當循“釋憲”解決疑義。

  被問到明天若法院公開閱卷,陳水扁是否親自提“釋憲”以及提出“釋憲”的時間點?他表示,這要請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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