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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唐山又是什麼病要請假?LP痛嗎? |
中評社香港1月20日電/上法庭作證是人民應盡義務,但位高權重的陳唐山昨做了最惡劣的負面示範。台北地方法院昨第五次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傳喚陳唐山等五名“總統府”官員,出庭說明機密規定,但五人竟全部請假拒絕出庭。最離譜的是陳唐山昨花了大半天陪帛琉總統南下高雄游河、看展覽,得知拒絕作證被法官裁罰三萬元時,居然傲慢地丟下一句:“I don't care!(我不在乎)”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陳唐山不尊重司法的倨傲行為,立即引發社會譁然,不僅在野黨狂批,法界和網友更是排山倒海痛罵。
一名法官憤怒地說:“陳唐山目無法紀、無視司法存在,不配當‘總統府秘書長’,都做執政黨了還這樣無法無天!”
另名女法官說:“連陳水扁三年前對自己涉案部分都願接受檢察官李子春傳訊了(指就頭目津貼案到花蓮地檢署作證),陳唐山竟敢連出庭義務都不配合。”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則是大罵:“在民主時代,任何人都應遵守法律,陳唐山還自以為是皇帝時代!”他說,陳水扁都依法律規定出庭作證,陳唐山也應遵守規範,不然人民怎會相信司法、尊重司法。
網友Devil May Cry貼文表示“藐視‘國家’法律比起王又曾來說,陳唐山比較可惡。”另蘋果民調結果顯示,三百九十二名受訪者中,高達六成七對陳唐山拒絕出庭,認為他“不尊重法律,真混帳!”
昨天上午被合議庭傳喚作證的五人,包括陳唐山,目的是說明“總統府”核定“國家機密”的流程,及“國務費”案六件秘密外交,是否有依法核定機密的文號。
五名官員前天分以公務在身,和作證將危害“國家安全”為由請假,合議庭立即以專人遞送最速件方式,要求仍應出庭,沒想到陳唐山前天到台南市參加座談會時,竟囂張地公開說,他已訓令幾名被傳訊的“總統府”科員都不能出庭,“要罰錢、要抓人,隨便”。
昨天開庭後,審判長蔡守訓立即以五人沒有正當理由卻拒不到庭,各罰三萬元,他表情嚴肅地表示,“如因證人恣意不到庭所產生事實之不利益,由渠等(指五名證人)承擔。”他並表示,五官員可能涉及隱匿公文書罪嫌,應由檢察官追訴。隱匿公文書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儘管法官已開罰,忙著陪帛琉總統雷蒙傑索遊覽高雄的陳唐山,一行人不僅到美術館看展覽,還登船賞愛河河景,電視台記者採訪他時,他一概回應:“我不知道!”他在高雄上車離去前,面對媒體追問,還丟下一句“I don't care!”
昨天一開庭,除了五名證人全部未到案,吳淑珍也再度請假。審判長蔡守訓簡短念出醫師診斷證明,但未說明吳淑珍是否罹患憂鬱症。不過,吳淑珍的律師顧立雄和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庭訊後都證實吳淑珍罹患憂鬱症確為事實。而在兩個多小時的庭訊過程中,被告律師團不再和公訴檢察官唇槍舌戰,改為質疑合議庭在程序問題上處理不公。
附:陳唐山失言前例:
2004/09/27 ◎任“外交部長”時,評論新加坡對台灣的不友好發言:新加坡就像鼻屎一樣小,還耀武揚威在那(指聯合國)批評我們。還說李登輝,說他像摩西一樣,他就是在捧中國“卵葩”。(卵葩,ㄌㄢˇ ㄆㄚ,台語稱男性生殖器;捧卵葩,巴結奉承之意,記錄人員後以LP代替陳唐山的卵葩用詞)
2004/10/06 ◎在立院備詢時回應LP風波:使用這個字詞引起媒體廣泛報導及社會討論,形成造字運動,我也有一些功勞,說出這些話並沒有什麼好後悔,這個字詞,以後我在公開場合會盡量不講,但回到台南縣還是會講。
2007/01/18 ◎任“總統府秘書長”時,談到是否出庭:我已訓令幾位被傳訊的“總統府”科員都不能出庭,要罰錢、要抓人,隨便。
各界批判陳唐山說法:
李永然 律師:位高權重的人應比一般人更尊重司法,陳水扁曾到花蓮出庭作證贏得喝采,陳唐山完全相反的態度非常不妥,令人遺憾。
蔡玉玲 律師:打官司時常見心虛的人不敢出庭,當司法調查行政濫權案件時,行政權必須低頭配合,否則民主機制會崩盤。
蔡錦隆 國民黨團書記長:藐視司法 ,把國家機密無限上綱,難道“國家”已成了陳水扁一個人的?
高涌誠 司改會常務理事:雙方似都動了氣,證人還是可以到庭,即使有難言之隱,可到庭說不便作證;法院在證人第一次不到就開罰,也快了點。
網友看陳唐山拒出庭:
◎Chasemasami:陳唐山又是什麼病要請假?LP痛嗎?
◎Devil May Cry:藐視“國家”法律比起王又曾來說,陳唐山比較可惡。
◎包青天已死:“總統”、“總統府”及陳水扁家屬藐視司法,難道標榜民主政府的台灣司法已淪為皇朝私設?
◎大學生的獨白:政府高官、領袖夫人,何不自己檢討對司法的態度?
◎sssss:雪特(shit)勒!傳喚誰,誰就請假,那開庭還開屁啊?直接宣判12個死刑,不親自到庭就馬上槍決。
◎waterspout:用屁股想也知道應該要出庭,還52條哩!又想“凹”(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