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機密若未提證將公開 張熙懷:檢方勝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0 15:47:25  


張熙懷認為,這是檢方的勝利。
  中評社香港1月20日電/台灣“國務機要費”案從去年十一月起訴後,審理進度十分緩慢,合議庭為加速審理,昨天直接裁示,先前被檢察官陳瑞仁密封、有關六項機密外交的三宗卷證全非機密;除非陳水扁於後天中午前,把相關機密核定的文號等文件資料送交法院,否則將於二十三日(下周二)把卷證當成一般資料,開放律師閱卷。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合議庭昨天的裁示,意謂“國務機要費”案確定因無關機密,將公開審理。由於“國務機要費”案若涉機密,法院審理時須以秘密方式審理,也就是記者、民眾將無法進法院採訪、旁聽;幫吳淑珍等辯護的律師團一直希望以秘密方式審理。倘公開審理,機密外交究竟是否“機密”將受公評,勢必對陳水扁先前有關機密外交的說法產生衝擊。

  對於合議庭的決定,主任檢察官張熙懷認為,這是檢方的勝利。他表示,根本沒有六大機密外交事項,所以屆時如果“有人”捏造不實文件交給法院,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辯方律師李勝琛不以為然地表示:“合議庭不能說未經《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的機密就不是機密,而應從《憲法》角度去注意,‘總統’是享有‘國家機密’特權的。”

  律師團前天再以事涉“國家機密”特權為由,聲請停止訴訟,等待大法官釋憲,仍被合議庭裁定駁回,理由是律師團援引在美國都還有爭議的“國家機密特權”,根本是斷章取義,不符台灣憲政慣例。

  面對“總統府”拒絕回函,陳唐山等官員也拒絕作證,檢方昨開庭時再度出招,三度聲請保全證據,赴“總統府”搜索,但遭合議庭以無急迫性為由再度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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