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庭被罰 陳唐山強硬到底:將提抗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19 22:02:15  


  中評社香港1月19日電/台“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今天表示,“國務機要費”案今天開庭,“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等五官員因提出正當理由未到庭,遭法院裁罰,“府”方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收到文後五天內依法提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上午第五度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以證人身分傳喚陳唐山、“總統府”第二局局長余新明、第二局三科科長吳倩萍、政風處處長謝建財、第一科科長蕭益倉,但五人均請假未到庭,合議庭認為是“無正當理由不出庭”,因此每人裁罰新台幣三萬元罰金。

  據中央社報道,卓榮泰晚間受訪表示,法院要求“總統府”秘書長等五位官員到庭,但作證內容除了陳水扁以外,任何人無法答覆,對於五官員因為提出正當理由未到庭而遭法院裁罰三萬元,“府”方決定依據刑事訴訟法178條第3項規定,將在收到法院裁定書後五天內依法提出抗告,等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後,才有後續繳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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