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美日情報合作的內涵與特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01 02:12:51  


日本某情報信息中心。(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1月1日電(作者 趙世興)2006年雖然已劃上句號。然而,2006年的焦點不能輕易被抹殺。美日之間的情報合作無疑是2006年的一條獨特的“風景線”,它的特點和內涵需要我們研究,更值得我們梳理。

  日本共同社等媒體報導,日美兩國政府於2006年12月22日簽署《地理空間情報合作官方檔》,就未來的軍事情報合作,尤其是有關中朝軍事情報的分享上達成一致。無獨有偶,2006年10月4日,《簡氏防務週刊》披露,2007年初日本防衛廳將在美國設立常駐情報聯絡處,即駐美情報站。這兩個事件看似風馬牛不相及,但是,殊途同歸,它們在本質上都說明了美日關係的一個發展趨向:美日的情報合作朝著制度化、深層次方向邁進。考量2006年美日的情報合作進程,可以發現具有以下特點: 

  美日情報合作具有法律條文保障,形式機制化

  情報合作是國家間雙邊軍事合作關係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在特定時期,特定國家之間偶爾零星地存在特定形式的情報合作,是不足為奇的。比如,“9•11”事件後,俄美之間在“反恐”情報方面的合作,就是時勢使然也,這種情報合作的重要特點就是,合作形式不規則,合作內容具有隨機性。也就是說,這種合作是國家間基於一種臨時的共同意願而採取的自發合作,合作雙方雖然具有為實現共同目標而進行情報交換的意願,但是,雙方還都是可以我行我素的獨立實體,都沒有向對方提供相關情報的必然義務。因此,這種低層次的情報合作難以持久,很容易中途夭折,而且,情報合作的內容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神來之筆”,而非針對對方的需求和口味。與此相對,美日的情報合作,應該是一種高級的情報合作方式。因為,雙方的情報合作具有法律條文保障,形式機制化。
 
  首先,日美加強軍事情報合作,是新的《日美防務合作指導方針》中重點協定的內容。新的《日美防務合作指導》方針更注重在“日本有事”時和發生周邊事態時日美情報合作及日本對美軍的情報保障。美日是軍事同盟關係,情資可以互相分享,由於是一套情資,台灣可自美方獲得,同樣日本也可自美方取得台灣提供的情資。當中國要軍事解決台灣問題時,日本將根據《日美防衛合作指導方針》中有關規定,向美軍即時提供全方位的情報支持。應該說,這一指標現在仍然具有實際效力。

  其次,日美情報合作的內涵不僅成為《日美防衛合作指導方針》等雙邊關係綱領性檔的題中之義,而且,針對這一內涵,美日雙方還有專項的合作檔。2006年的《地理空間情報合作的官方檔》就是這方面的典型代表,它是繼2005年美日簽署《情報保全協定》之後,美日全面升級情報合作基礎的又一次重要舉措,它再次印證了美日情報合作的公開化和制度化。

  無論是高層次、綜合性的《日美防衛合作指導方針》,還是專項的《地理空間情報合作的官方檔》,當然也包括2005年的《情報保全協議》,它們無疑都為美日的情報合作提供了法律條文的保障。這種官方檔的權威性,也就決定了美日情報合作的與眾不同之處,即這種合作是常態的,相對穩定的,因為雙方在官方檔所圈定的架構下,都負有向對方提供情報的義務。而且,官方檔的法律條文,也使得雙方的情報交換內容能夠延續。比如,《地理空間情報合作的官方檔》中,就明確規定了有關中朝的情報將是美日交換的主要內容,如此一來,美日情報交換的內容就有章可循了。

  美日情報合作形式多樣化

  誠然,情報內容的直接交換是情報合作的核心內涵,也是其他情報合作形式存在的最終歸宿,但是,情報合作的形式並非僅僅局限於此。因為,情報合作還存在其他的形式,至少包括情報技術的轉讓和情報設施的援助,以及情報人員的交流。2006年,美日的情報合作在形式上出現了三種形式“齊頭並進”局面。 

  首先,直接的情報讓渡。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美日雙方剛剛簽署的《地理空間情報合作的官方檔》了。據披露,《地理空間情報合作的官方檔》的主要內容是:

  第一:今後日美兩國將相互提供各自所掌握的世界各國地形、航道、最新勘測、地名、空中航線、地磁變化、水深等地理方面的詳細資料,其中“尤其東海”的資料。第二:交換對中國和朝鮮的軍事情報。其中朝鮮的軍事情報包括朝鮮核設施和導彈基地的衛星照片,朝鮮導彈部隊調動的無線電通聯情報;中國的軍事情報則主要是中國海軍艦隻在太平洋的活動情況。第三:日本和美國未來將進行聯合情報搜集。自檔簽署生效之日起,美國將主要提供軍事衛星拍的照片,而日本自衛隊主要是海上自衛隊和海保廳搜集的無線電情報。將來,日本會要求美國方面提供更多的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情報。

  可見,有關中朝軍事動向的情報以及世界地理空間情報成為美日情報直接交換的主要內容。

  其次,情報技術的轉讓與情報設施的援助。除了情報內容的直接交換,情報技術的轉讓和情報設施的援助也是情報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在實踐中,由於該合作方式的隱蔽性和效果的實在性,已經廣為接受。2006年,美日的情報合作在這方面也有所觸及。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美軍部署在日本北部青森縣車力基地的用於導彈防禦的X波段預警雷達系統,已經從2006年6月26日開始試運行,28日開始正式運行。

  X頻相控陣雷達是美軍為攔截彈道導彈所開發的先進預警雷達,由美國兩家航空航太製造業巨頭波音公司和雷西昂公司聯合研製,是目前最為先進的彈道導彈目標跟蹤和識別系統。美軍對其的研發極為重視,據稱年度研製經費超過100億美元。這種雷達採用高頻和最先進的雷達信號處理技術,可有效向指揮部提供詳細的彈道導彈跟蹤和識別資訊。除了偵測距離遠(可對4000多公里外的目標進行精確掃描,能捕獲數千公里外棒球大小物體的運動情況),該型雷達還有一項特殊的本領,由於其採用了最現代化的相控陣天線,設有69632個多頻收發模組,因此可從不同角度判別偵測物件的物理特徵,所以不僅能夠分辨導彈的類型,還能精准識別敵方導彈放出的反攔截誘餌彈。該型雷達是美國國家導彈防禦系統關鍵部分中段地基防禦系統(GMD)的主要組成部分,主要用於監視近太空空間,辨別來襲的各種彈道導彈分彈頭及假目標。而這種先進雷達在日本的落戶,無疑是美國對日本進行情報技術轉讓的最好案例。

  再次,高層人員的交流。人員的交流互動是情報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衡量情報合作的水準和層次的重要標誌。一方面,情報人員的接觸交流是最直接的情報能力的“倍增器”,可以起到技術情報手段所無法取代的作用;另一方面,人員的交流互動具有廣闊的內涵,在綜合提高合作方的情報水準同時,也可以突出地提高情報合作層次。

  為了使得雙方的情報交換更加流暢,美日事實上也加強了“橋樑”建設,促進人員交流。據《簡氏防務週刊》2006年10月4日披露,2007年初日本防衛廳將在美國設立常駐情報聯絡處,即駐美情報站。該情報聯絡處未來將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隸屬防衛廳情報本部,屆時聯絡處將與美國相關對口單位進行情報交換和人員交流等工作。因此,該情報處的設立在本質上是增設了美日情報直接交換的“橋樑”,這無疑是美日情報人員交流的最新內涵。

  合作效果明顯:聯手織造西太平洋強勢“諜網”

  合作架構之所以存在,並不是空穴來風的,而是存在一定動因的,那就是需求牽引使然。美日情報合作關係之所以定型,並且如此牢固,就因為它們具有共同的需求。

  朝核局勢的動盪性,東北亞局勢的不確定性,中國崛起的勢不可擋顯然是美日情報合作深化的外部驅動力。但是,除此之外,雙方還都有自己的“如意算盤”。

  日本想通過情報合作升級美日軍事關係,進而為解除“和平憲法”的束縛掃清道路。“情報活動雖是秘密性的,但是……情報活動象徵著高度的政府間行為。”因此,情報合作在日本的對外軍事合作關係中具有特殊地位。二戰以來,日本一直為“和平憲法”所限,難以放開手腳發展軍事。為了走所謂的“正常國家”的道路,日本採取了“借船出海”的策略,即緊緊依附於美國的青睞,通過展示自己對美國軍力的互補潛力,密切雙邊關係,進而獲得美國對自己公開發展軍事的默許甚至是支持。而日本在對中、朝、俄情報搜集的地緣政治優勢,也確實使得美國對日本青睞有加。情報合作已經成為鞏固美日雙邊關係的一個紐帶,而日本無疑是其中的最大受益者。在情報合作方面,與美國實現“捆綁式”,既遏制了主要對手(如中、朝),提升了自己的情報能力,也可為已提升為“本來任務”的自衛隊海外派遣提供側面支援,比如說美國會向日本方面提供自衛隊可能會出兵的國家的相關情報,為自衛隊擴大海外行動做切實的準備。如此一來,也就為日本進一步突破“和平憲法”的限制提供了契機。

  美國則是利用日本的地緣政治優勢,意在“放長線釣大魚”。雖然,日本在情報能力方面與世界第一的美國有差距,但是,它在情報搜集方面卻具有美國無可比擬的地緣優勢。2006年2月3日,美國國防部公佈了新的《四年防務審查報告》,其中指出,美國國防戰略的4個重點是:擊敗恐怖主義網路;保護國土縱深;影響處於戰略十字路口的國家的選擇;防止敵對國家和非國家行為體獲取或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必須對目標“先知、確知、盡知”,必須發揮情報的預警功能。在上述國防重點中,東南亞的恐怖組織、中國的崛起、俄國羅斯的轉型、朝鮮的核走向都是“榜上有名”的。為了對這些不確定性因素進行有效監控,就必須充分發揮日本的優勢。

   雖然,在合作動機上,雙方心懷鬼胎,但是,合作效果上卻殊途同歸,那就是美日聯手織造的西太平洋強勢“諜網”無論從“硬體”上,還是從“軟體”上,都已經基本完成。其中,“硬體”的代表,就是X頻相控陣雷達在日本的部署和運行,而“軟體”的代表就是各類情報共用法律條文的完善和健全。

  美日情報合作的雙刃劍效應

  雖然美日軍事同盟關係日益加深,但由於美日各自打自己的算盤,難以形成全面的情報共用機制。美國與日本在國家重大情報的搜集方面有共用的一面,但也有鬥爭的一面。

  首先,美日在情報共用方面不可能實現完全的對等。合作機制的實現,需要需求的趨勢;但是,合作方在利益的分配上,採取的卻不是“二一添作五”的原則,而是“實力決定利益”的原則。無疑,美國在情報分配上就佔據著絕對優勢地位。對美國而言,它只是希望以情報作為手段來控制日本,因此不可能將所獲取的情報向日本全部敞開。事實證明,日本共用到的情報要比美國自己 “慢半拍”。對日本而言,雖然在兩國的情報共用機制中處於接受支援的被動地位,但依然希望利用情報作為手段來牽制美國,以期在美日同盟關係中發揮更加平等的作用。因此,日本也不會將獲取的情報向美國完全公開。情報分配地位的不對等使得每日互相猜忌,難以精誠合作。

  其次,美日的情報合作具有“雙刃劍”效應。雖然美日的情報搜集矛頭主要是指向第三方的,但是,這些“間諜機器”可以或者說正在窺探自己盟友的“軟肋”。2006年4月媒體披露稱,美國在日本國內設立了或明或暗的十大情報機構,監視著日本國情軍情的風吹草動。而日本即將建立的駐美情報聯絡處,主要職責雖是充當美日情報交流的“橋樑”和“紐帶”,但實質上,它也是在為日本的對美情報活動提供一個可靠的平臺和前沿機構,實質上是日本意圖改變日美雙方情報工作不對等現狀的一種暗中努力。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日本決定2007年2月,在日美2加2部長級軍事協商中提出與美方締結有關的情報保密條約,加強管制有關兩國在軍事、軍情上的情報。如此可見,雖然日美在情報合作上存在諸多分歧和矛盾,但是,主要利益的共同性使得雙方只能放棄分歧,在情報合作上繼續加強,這也是日美情報合作在未來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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