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台開案一審判決 顯現司法正崛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31 10:20:54  


  中評社香港12月31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天發表題為“台開案一審判決顯現司法正崛起”的社論,指出陳水扁親家趙玉柱、趙建銘父子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不久之前已由台北地方法院周占春、林晏如、林孟皇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宣判有罪,處以最高達八年四月徒刑,犯罪所得沒收。 

  社論表示,本案判決,連日以來,一方面引起輿論討論與回響,另一方面則是檢辯雙方都已表示將要提起上訴。原因是一造認為判決過重,而另一造則嫌量刑過輕。細讀了這份厚約兩百頁、字近卅萬言的判決書,也闢出了整版全面摘錄以饗讀者,在此鄭重建議任何關心台灣政治發展、司法獨立的人們,親閱判決全文,體會一下開放社會司法獨立所傳遞的消息與意義。 
 
  人們閱讀本件分量逾恆的判決書,將可發現撰作者認真投入審判工作的程度,也可以感受到法官宏觀社會全局,卻也不肯放過法律細節的謹慎態度。親自閱讀判決全文的人們,也才能真實體會判決理由的說服力。 

  社論指出,判決書中,詳盡地探究控辯雙方舉出的事證之後,論列了其所認定的犯罪事實以及所以得出心證的原因,也精密地論述了法律處罰內線交易的旨趣所在,還特別交代了合議庭考量的量刑事由。合議庭引用了一般判決書並不常見的《莊子》〈胠篋篇〉,這是一篇切合本案題旨的古文。胠篋,是從側面撬箱子的竊盜行為;內線交易,正相彷彿。判決書中摘錄的句子是:“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莊子用這樣的對比來諷刺社會底層會為了犯細罪而受誅戮,竊盜國家名器的人士則成為政治高層,佔據了“仁義”的詮釋地位。合議庭觀察到莊子兩千餘年之前所說的現象至今猶存,也就是權貴之士以錢求權、以權生錢的犯罪行為很難像下層社會犯罪一樣受到揭發,卻足以形成難以估量的破壞;三位法官於是在判決書中明白指出。本案量刑的基礎就是要遏阻權貴犯罪難得遭到揭發,法治原則仍未能因解嚴、政黨輪替之民主化歷程而加落實的現象。那些運用金錢攫取政治權力,再濫用身分地位攫取更多不法金錢利益的權貴之士,遭到指責還道貌岸然飾詞狡辯的嘴臉,就是“竊國者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的寫照,判決用來說服讀者被告為何有罪的理由。所引起的讀者共鳴,可以從輿情反應中清楚偵知。 

  為什麼建議尚未閱讀判決書的人民閱讀判決書,也試著體會司法獨立的道理?理由很簡單,審判獨立並不表示法院的判決必定正確,但是缺乏審判獨立的司法卻必不可能贏得信任,更談不上判決是否正確;司法是否獨立,判決是否正確,均不能只從判決結果進行論斷,而必須閱讀判決書內容與判決理由之後,才能形成判斷的基礎。現在聆判後的兩造當事人各自表示有意上訴,當事人的主觀立場是不願意接受判決的結果,關心本案的客觀第三者就該自行閱讀判決形成心證。而這項判決,正是撰就了詳盡完整、鉅細靡遺的判決理由,等待讀者的光臨與批評。這在過去難以體會司法公信力量重要的台灣社會而言,是個難得的體驗機會。 

  社論分析,本案判決書裡表達的思想與理念,顯示著台灣的司法正以史無前例的姿態崛起。司法不掌握武力,也不能調動“國庫”裡的金錢,崛起的唯一憑藉,是他們用智慧識見形成的判決理由,讓作姦犯科者,特別是自恃權貴而自忖足以逍遙法外之人,在閱讀判決理由之後,會悚然而驚,慚惶羞愧,也讓閱讀判決的第三者,衷心讚服,呼應共鳴,最後足以產生廉頑立懦的效果。本案合議庭三位法官注意到,本案的被告對於所犯罪行,了無悔意,因此必須加重量刑以儆其非,從被告在判決之後的反應看來,三位法官似乎更有先見之明。可以確知的是,合議庭以沉著穩健的筆調闡述不易為一般人知曉的法律道理,也謹守憲法上權力分立應有的司法分寸,不對檢察官應起訴而未起訴的明顯犯罪嫌疑行為越權加以裁判,所表現的,正是長期司法改革以來,台灣這個新興民主社會所能期待的正當司法形貌。 

  社論指出,對於判決內容正確與否、量刑是輕是重還是恰到好處,不願妄贊其辭,只是呼籲人民親睹判決內容,體會司法力量的溫熱;並且樂意預言,接受建議的人不會有浪費時間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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