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公屋永不加租舊例不合時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22 10:38:54  


  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香港大公報今日刊登社論說,房屋委員會昨日通過公屋租金政策檢討報告,有關修例建議,將於明年第一季度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

  “報告”內容主要有兩大項,一是公屋住戶一律減租百分之十一點六,回到一九九七年水平;二是修改房屋條例,改以住戶入息指數作為未來公屋租金的釐訂依據,實行“可加可減”,取代現行租金不得超過住戶入息中位數一成的規定。

  兩項轉變,部分公屋居民及公屋團體的反應是不言而喻的,即第一項只會嫌其少,第二項則只會嫌其多。而房委會此次也甚為“辣手”,推出“綑綁戰術”,減租與“可加可減”必須一齊實行,否則減租就免談。如此立會議員的投票取向也就煞費思量,不支持修例,住戶減租無望,但支持修例,又可能會惹來部分住戶和團體的不滿,指為政府日後加租鋪路。

  其實,各方如果都能夠公平地把問題放在善用公帑和社會整體利益的角度來考慮,減租及修例兩項決定都應該給予支持。
首先,減租百分之十一點六的施行,可以為六十萬戶公屋住戶帶來眼前的實惠,每月節省一百多元至三百多元,一家就可以多飲幾餐茶或多買兩件衣服;而更重要的是,未來任何租金變化都將以此一調低了的租金作為基點計算,對住戶來說是有利的。
儘管也有議員和公屋團體認為減租百分之十一點六減得太少,要求減百分之十五;但顯而易見,百分之十一點六的減幅已令租金回到九七年水平,再往下調的機會恐怕不大。而事實是:「可加可減」機制才是此次公屋租金新政策的焦點所在。

  “可加可減”機制的做法,是房委會每月抽查一千五百戶至二千戶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編製成冊,並以此為指數,每兩年檢討租金一次。此一做法,明顯較現行的入息中位數更有彈性,更能反映公屋住戶的實際經濟狀況和租金負擔能力的變化。

  對新的租金計算機制,一些公屋團體指為是未來公屋加租的“伏筆”,部分公屋住戶也確實有此憂慮。但事情的真相恰恰是,在現行租金不得高於住戶入息中位數一成的規定下,公屋租金將永遠不可能作出調整,公屋住戶也永遠不需要加租。而如此對所有居住於私人樓宇的市民而言、對全體納稅人而言,又是否公平和合理呢?

  社論指出,必須指出:公屋是本港社會長期得以穩定發展的重要支柱,公屋維持低廉的租金水平是有必要的;但同時也應該看到,公屋由納稅人公帑支付,對全體市民的福祉也有一個平衡兼顧的責任。目前公屋輪候冊上的人數尚有十萬多人,平均要三年時間才可以“上樓”;而如果不是推出“領匯”上市,房委會光靠公屋租金收入,實際上已經是年年赤字、收支不能平衡。

  目前,一些公屋團體和反對派議員鼓吹一種說法,就是公屋租金只可減、不可加,加租就是“益了房會”、“益了政府”。社論認為,這種說法是不負責任的。特區政府必須確保公屋可持續發展這一基本政策,為真正有需要者提供必要的居所。未來“可加可減”機制在剔除了綜援戶和富戶的因素外,用抽樣調查辦法得到的住戶實際入息數據,可能帶來加租的訊息,也可能帶來減租的結果,取向是公平的,但有助房委會的收入避免永遠“只減不加”,有利公屋政策的長久、穩定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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