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告知可能涉貪 馬英九覺屈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9 07:54:35  


檢方日前是以貪瀆案傳喚馬英九到案說明。
  中評社香港11月19日電/台灣高檢署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相關人士昨天證實檢方除了追查必須單據核銷的特別費,也要馬英九說明匯入他帳戶、不用單據核銷的特別費流向,並告知他可能涉及貪瀆罪。不過,目前還沒有二度約談的計畫。

  但查黑中心強調,檢察官對馬英九其實是尊重有加,基於他是“法務部”前部長、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三種身分,訊問時言必稱“馬市長”,而且都是以“請教”的方式問案,讓他坐著回答,檢方絕對無意羞辱馬市長。

  據相關人士透露,檢方針對特別費的案情疑點,設計廿道以上題目,逐一詢問馬英九是否知情,所擬的題目並不尖銳。檢察官認為,馬英九長期以清廉自勉,才會覺得羞愧、屈辱。

  庭訊時,檢察官一開始就提醒馬英九有委任律師、保持緘默、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等三項基本權利。同時也告訴馬英九,檢方是以貪瀆案傳喚他到案說明,且他可能涉及貪瀆罪。

  馬英九提出一疊資料佐證表示,他將每月十七萬元特別費匯入個人帳戶,但絕對用於公務,有時還會透支。對於馬英九的答辯內容?辦案人員昨天說,這是案情核心,不方便透露。

  辦案人員說,檢調不可能一接獲檢舉就傳訊當事人,而是在分析案情後,發現馬英九“並非全然沒問題”,才約談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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