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果軍閥受審 國際刑事法院開始庭審前聽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0 09:52:33  


  中評社香港11月10日電/國際刑事法院9日舉行成立以來的首次庭審前聽証,以決定是否受理對一名前剛果(金)地方軍閥提起的戰爭罪指控。

  新華社報道,現年45歲的嫌疑人盧邦加是剛果(金)東北部伊圖裡地區的地方軍閥,曾任“剛果愛國者聯盟”領導人,其下屬的武裝組織涉嫌在部族衝突中強征“童子軍”,通過綁架等暴力手段,迫使許多未滿15歲的兒童參加血腥戰鬥。

  庭審前聽証程序定於本月28日結束,隨後預審分庭會在明年1月底以前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如果受理,那麼盧邦加將成為首名接受國際刑事法院審判的嫌疑人。

  自1999年以來,剛果(金)伊圖裡地區因爭搶金礦等自然資源而引發的部族衝突已造成至少6萬人喪生。

  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是歷史上第一個常設性的國際刑事司法機構,主要審理戰爭罪、種族屠殺罪、反人類罪和侵略罪等嚴重國際罪行。

  國際刑事法院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 ICC) 是根據聯合國1998年外交全權代表會議透過的《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又稱《羅馬規約》)的規定,於2002年7月1日正式成立的。國際刑事法院與現有的其他國際司法機構的不同,其他法庭均有一定存在期限,而國際刑事法院是一個永久性的國際司法機構。

根據規定,國際刑事法院必須在《羅馬規約》獲得60個國家的簽署和批准後才可成立。截至2002年12月,已有139個國家簽署,並有85個國家批准了該規約。

  國際刑事法院設有18位法官,1個檢察官辦事處,1個預審庭,1個審判庭和1個上訴庭。18位法官經選舉產生,任期9年,不能有兩位法官來自同一個國家。

  國際刑事法院將審理國家、檢舉人和聯合國安理會委託它審理的案件。此法院有權對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反人類罪和侵略罪進行審判,但是只追究個人的刑事責任,而且是在各個國家所屬的法院不能自主審理的情況下才可介入。檢察官將根據國際刑事法院預審法庭的同意,應某個國家或聯合國安理會的請求對罪犯進行起訴。根據規定,國際刑事法院無權審理2002年7月1日以前發生的犯罪案件,其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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